貴州電力職業技術學院是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全日制公辦學校。是全國首批成立的電力類高等職業技術院校,隸屬中國南方電網貴州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是中國南方電網公司下屬唯一的高職(專科)院校。
學校國標代碼:13053
辦學性質:公辦
辦學層次:高職(???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學校地址:貴州省貴陽市清鎮紅楓湖
辦學理念:學院以創建“植根電網,特色鮮明”的電力高職院校為目標,以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為目的,秉承“大氣致遠,傳承光明”的校訓,堅持以教育思想、觀念改革為先導,以教學改革為動力,以專業和課程建設為重點,注重教育創新,注重提高教學質量,堅持教育質量為第一生命線,努力打造“植根行業,工學結合”的辦學特色。
教學設施:學院依托南方電網公司和貴州電網公司的資源與技術優勢,不斷完善教學基礎設施,改善辦學條件。學院現有教學儀器設備總值超過5000余萬元,圖書館館藏圖書34萬余冊。為培養高素質電力技術、技能型人才提供了一個良好的實訓環境,讓學生感受到與現場一致的電力生產氛圍。學院建設了220kV教學實訓變電站、各電壓等級變電仿真裝置、區域變電調度仿真系統、配網仿真系統、各種類型和容量的火電仿真系統、帶電作業培訓裝置等設施,形成了一個較為完整的技能教學網絡。實踐教學條件的不斷改善,強化了對學生技能的培養,使學生職業能力得到了提高,贏得了良好的社會聲譽。
根據(國發〔2014〕35號)《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教學〔2013〕3號)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黔府發〔2016〕9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貴州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貴州省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2017年高職(專科)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為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規范學校招生行為,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章程。
一、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1.學校成立招生考試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招生辦公室在學校招生考試委員會的領導下,全面負責學校招生考試錄取工作。
2.招生辦公室是學校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日常工作。
3.學校成立招生紀檢監察辦公室和信訪辦公室,全程參與和監督學校招生、考試、錄取等各環節工作,公平、公正、公開選拔錄取新生,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招生對象及條件
1.凡符合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及要求,已取得貴州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考試資格的應往屆高中畢業生。
2.按照普通高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有關規定:“學生須完成11門課程考試,考試成績八門課程須達到C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未達條件者不予參加技能測試。
3.考生持身份證在規定的時間到學校參加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
三、招生計劃
詳見貴州省2017年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專業目錄。
四、報名時間
1.報名時間:2017年3月8日9:00至3月14日17:00。
2.報名方式:凡符合報考資格的考生,請根據貴州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2017年分類考試招生專業目錄》,登錄貴州省招生考試院網站填報一所學校志愿和兩個專業志愿。登錄網址:http://gkzy.gzszk.com
五、技能測試時間
2017年分類考試招生測試時間安排
時 間 | 3月2 5日 | 科目 |
上 午 | 9:00-11:00 | 綜合技能測試 |
六、技能測試內容
1.綜合技能測試采用筆試的方式。
2.測試內容:綜合技能測試,滿分150分。
3.成績評定:“文化素質(學業水平考試成績)*50%+綜合技能測試*50%”
4.附加分: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中除語文、數學、英語外,每有一個B等,在技能測試成績上加10分;每有一個A等,在職業技能測試成績上加20分。
七、錄取原則
1.學校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選拔錄取學生。
2.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中有四個B等或兩個A等的考生,可通過面試優先錄取。多余四個B等或兩個A等的,取最高分的四個B等或兩個A等的成績排序安排專業。
3.根據高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語文、數學、英語)的“平均成績×50%”+“技能測試成績×50%”計入錄取成績,并按照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在分數相同的情況下,按照技能測試、語文、數學、英語成績排序。
4.專業安排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即優先滿足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若第一專業志愿不能錄滿,再按其第二專業志愿及服從調劑等專業志愿順序擇優錄取。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時,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調劑到未錄取滿的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或服從專業調劑但各專業計劃已錄取滿額的考生,將不予錄取。
5.參加我院分類考試招生被錄取的考生,經貴州省招生考試院審核公示后,不再參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八、收費標準及獎助學措施
1.收費標準:學校嚴格按照省有關部門批準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項目及標準執行。
2.獎勵及資助(按國家相關政策規定執行,用于獎勵品學兼優學生和資助貧困學生完成學業)。
3.國家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生源所在地向當地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以幫助學生解決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學生在校就讀期間的貸款利息由國家財政償還,畢業后的貸款利息和本金由學生本人負責償還。
九、學歷證書頒發
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及學分,達到畢業要求,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貴州電力職業技術學院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
十、附則
1.分類考試招生錄取的學生在學費標準、培養方式、學歷文憑等方面與參加普通高考錄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2.被錄取的新生,須按規定的時間到學院報到。未按時報到者,按自動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3.新生入學后,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十一、咨詢電話及網址
電話:(0851)85692227;85692230;85692375
網址:http://www.csgedu.cn
二○一七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