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了規范專業技術資格晉升申報工作,現就我市在執行省有關政策的過程中出現的一些問題提出以下意見,請遵照執行。
一、規范初次認定范圍
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初次考核認定的對象是指在國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注冊備案的全日制大中專院校統一考試入學,完成規定學業,或經省組織的自學考試等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碩士、本科、大專、中專學歷的畢業生在各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上,從事與所學專業對口或相近的專業技術工作,達到初次認定條件的,個人可提出申請初次認定。原執行的非脫產“五大”畢業生和黨校學歷畢業生或從事與所學專業不對口或不相近的人員,不再實行初次認定,但可申報評審。
二、進一步嚴格評審條件
㈠論文條件:統一執行廣東省專業技術資格條件的論文、著作條件,條件中要求國家級、省級、市級期刊的論文,統一調整為具有CN刊號、ISSN刊號的論文,調整后,條款之間論文數量要求不一致的,按數量要求少的規定執行,條件中沒有要求論文必須發表的條款,可繼續執行(如市級學術會議宣讀、交流等)。
㈡計算機、外語條件:我市轄下火炬開發區、南區、西區,五桂山辦事處所屬企事業單位(不包含設置在本范圍內的市直屬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外語和計算機可按鎮級標準執行:職稱外語免考;計算機應用能力高級考四個模塊,中、初級考三個模塊。凡以鎮屬企事業單位申報的須加蓋鎮(區)組織人事部門確認審核章。
根據粵人發〔2005〕177號文關于“在農村、鄉(不含鎮)屬單位工作的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資格可免考計算機應用能力”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鎮(區)凡申報農業、水利專業中級以下(含中級)資格,工作崗位在鄉(村)的,單位出示任職崗位證明,可不提交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
㈢學歷破格條件:高中學歷,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0年以上,經過專業培訓,業績突出,獲一項市級以上優秀成果(科技進步獎,發明獎,優良工程獎等),并符合其他條件可申報初級;高中學歷,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后,受聘助理工程師職務5年以上,業績突出,獲兩項市級以上優秀成果(科技進步獎,發明獎,優良工程獎等),并符合其他條件可申報中級。
㈣專業要求:職稱申報的專業要求為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同一學科可視為相近專業,所學專業與所從事專業不同或不相近則為專業不對口,如文科從事理、工、農、醫等工作。凡專業不對口申報評審,須提交能反映所從事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水平的學習培訓證書和專業能力報告。
㈤凡有企業資質和行業準入要求的專業,嚴格執行準入控制,不符合準入條件或超出申報單位資質范圍的申報材料視為無效材料,不予承認。
三、本文下發之日起,2003年“關于對我市晉升專業技術資格部分條件及操作調整意見”和中人函〔2008〕204號文同時停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