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大學中國語言文學學院面向海內外招聘教學科研人員,根據學校相關規定,特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崗位招聘計劃數
二、申請條件
1.忠誠教育事業,恪守學術規范,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嚴謹治學,團結合作,遵章守紀。
2.教學科研基本要求
(1)教學能力
具備從事擬聘學科專業人才培養工作的能力,能夠承擔基礎和專業課程教學及研究生指導任務。
(2)科研能力
應具有相對穩定的研究方向,掌握所從事領域的前沿動態,學術思想活躍,學術潛力深厚有一定水平的學術成果。
3.應聘者的其他要求
(1)學歷:具有海內外知名高?;蛘哐芯繖C構的博士學位。
(2)年齡:原則上不超過35周歲。
(3)外語水平:滿足我校外語水平要求。
三、崗位職責
1.完成學院安排的教學任務及研究生指導任務;
2.聘期內發表CSSCI論文5篇及以上,其中A類期刊1篇及以上(均以湖南大學為第一單位,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3.新增主持1個國家級科研項目;
4.主動融入教學、科研團隊,服從學院領導安排,承擔公益性工作。
四、應聘程序
(一)審核材料。應聘者通過電子郵件或郵寄等方式提交個人簡歷及相關附件材料,學院對應聘者的材料進行初審。基本材料要求為:
1.《校外人員應聘湖南大學教師崗位申請表》(附件,一式三份)。附件材料需按照本表所附的“填表說明”準備。
2.身份證、各學段學歷學位證書、專業職務聘書、外語能力證明等復印件以及相關工作、留學經歷證明;
3.代表作、獲獎、成果證明等業績材料
4.至少3位同行專家的推薦信。
面試。學院通知材料審核通過者面試(包括試講和面談)。
復核。經院學術委員會審核,推選呈報院務會復核的人員名單,確定擬聘人員名單。
學院將擬聘人員名單及附件材料報學校審核。
五、招聘起止時間
全年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