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樂山師范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來源:四川人事考試網 閱讀:863 次 日期:2012-05-28 17:3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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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川人發〔2006〕34號)、《關于進一步規范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通知》(川人辦發〔2009〕457號)、《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對省教育廳管理的省屬高校公開招聘教師等專業技術人員有關問題的復函》(川人社函〔2011〕670號)、《關于轉發<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發〔2011〕36號)等文件規定,經四川省教育廳批準,我校專業技術崗位擬公開招聘41名教學、教輔工作人員?,F將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下同]、四川教育網[www.scedu.net,下同]和樂山師范學院網[www.lsnu.edu.cn下同]上發布)。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單位名稱 單位性質 單位地址 主要職能
樂山師范學院 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樂山市市中區濱河路778號 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文化傳承

樂山師范學院始建于1978年,是經教育部批準成立的一所省屬普通師范本科院校,地處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遺產所在地、世界文化名人郭沫若的故鄉——四川省樂山市市中區,東與樂山大佛隔江相望,西與峨眉山遙遙相接。

學校占地995畝,二期規劃建設用地600余畝?,F有教職工近1200人,專任教師850人,正高職稱88人,副高職稱214人,博士、碩士500人,享受國務院政府津貼的專家5人,四川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3人,四川省學術帶頭人2人,四川省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后備人選9人。有全日制普通本、??圃谛I?4630人,各類成人教育學生5000多人。

學?,F有文學與新聞學院、政法學院、外國語學院、數學與信息科學學院、物理與電子工程學院、化學與生命科學學院、旅游與經濟管理學院、計算機科學學院、體育學院、美術學院、音樂學院、教育科學學院等12個教學學院。

學校通訊地址為:樂山市市中區濱河路778號,郵編:614000(其他詳細情況請在樂山師范學院網站上查閱,網址:www.lsnu.edu.cn)。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的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研究生畢業并取得學位和學術型碩士學位證書(持有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學歷、學位的歸國留學人員不受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樂山師范學院2012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其中,2012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確認等手續;其他報考者必須在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責任自負。2012年8月1日及之后畢業的全日制學生不屬于此次公招的范圍。

具有博士學位的人員應聘請查閱樂山師范學院網站相關人才招聘信息。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及資格要求(詳見《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的學位證以及畢業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與擬報考崗位“學歷或學位”和“專業條件要求”(指與學歷學位相對應的專業條件,特殊要求見《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兩欄的學歷、專業資格條件要求應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聘用)資格的責任自負。

(4)中小學教師報考者,須征得縣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5)委培、定向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三、招聘崗位、名額

本次招聘均在事業單位經批準設置的崗位內招聘,招聘名額為41名。具體崗位見《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四、報名、繳費、公布崗位調減及退費

本次公開招聘僅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不組織現場報名。報名網站為樂山師范學院網站www.lsun.edu.cn。

報名時間為2012年6月6日8:00至6月12日17∶00止。

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報名

1、明確要求。報考者登錄報名網站后,應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規定和有關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個崗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或同時參加了同批次事業單位兩處及以上考試以及多崗位報考的,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且責任自負。

2、填報信息。符合條件的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如實、準確填寫《樂山師范學院2012年6月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

信息表》(以下簡稱《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并附JPG格式照片。

報考者所填《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僅作為報考者參加筆試的依據,報考者最終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由樂山師范學院負責的面試資格審查、考核中的復核和省教育廳、省人社廳審核確認的結果最終確定。

(二)繳費

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的規定,筆試1科繳費50元,2科繳費100元,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者,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的規定,應于6月14日上午8:30至18:00前到樂山師范學院計財處(地址:樂山師范學院弘毅樓一樓)繳納筆試費100元。繳納筆試費后,在規定時間到學校人事處領取《筆試準考證》。未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三)崗位調減

招聘崗位的報考人數(以繳費為準)與招聘名額之比未達到本公告規定的筆試開考比例的,由學校按照政策規定調減該崗位招聘名額或取消該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的崗位由樂山師范學院于6月15日在四川人事考試網、四川省教育網、樂山師范學院網站上向社會公布。取消崗位中繳納筆試考務費報考者所繳費用,由報考者于2012年6月18日前到樂山師范學院計財處(地址:樂山師范學院弘毅樓一樓)退費。

(四)領取準考證

網上報名并繳費成功的報考者,必須在2012年6月15日9:00-17:00到學校人事處領取準考證并簽訂人事考試誠信承諾書。在考試當天,報考者須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不含舊版臨時身份證和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按準考證指定的時間和考場參加筆試。逾期未領取準考證或未按要求簽訂誠信承諾書,以及相關證件不符合規定要求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五、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綜合淘汰的考試方式進行??荚嚢üP試和面試。

按照《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和《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川人發〔2006〕34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通知》(川人辦發〔2009〕457號)要求,結合樂山師范學院實際,筆試開考比例為有效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之比不低于3:1。

(一)考試成績計算原則

1、筆試總成績計算

筆試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下同)= 筆試成績 + 政策性加分

2、面試總成績計算

面試總成績=專業面試成績×70%+綜合性面試成績×30%

專業面試成績=試講(或專業技能測試)成績×60%+專業答辯成績×40%

3、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 = 筆試總成績× 40% + 面試成績 × 60%。

(二)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2科,筆試內容為高等教育公共知識(占筆試卷面成績的50﹪)和專業知識(占筆試卷面成績的50﹪)。筆試均采用集中閉卷考試方式。筆試時間為120分鐘,筆試卷面滿分均為100分。

2、筆試范圍。筆試范圍及復習參考資料見公告附件二。

3、筆試時間地點。定于2012年6月17日舉行(具體時間和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缺考筆試科目或筆試成績為0分的報考者,視作自動放棄,取消報考資格。

4、筆試成績公布。筆試總成績于2012年6月18日在四川省人事考試網、四川教育網、樂山師范學院網站公布,同時在招聘單位張貼紙質成績,報考者請自行登陸人事考試網、教育網或到招聘單位查詢。對筆試總成績有疑問的報考者,可于2012年6月18日16:00前登錄登陸樂山師范學院網站申請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結果于2012年6月18日在該網站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按照《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2007〕16號)等文件規定,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以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計劃服務期滿且經服務所在地縣以上團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報考事業單位的,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周年,可享受筆試成績加2分、最高不超過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學生村(社區)干部按《關于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4號)規定加分。

申請加分的報考者,務于2012年6月15日16∶00前將服務所在地縣以上團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證明、考核材料、服務合同(協議)和服務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交樂山師范學院人事處(地址:樂山師范學院弘毅樓三樓303,聯系電話0833-2276143)以便審查。材料不齊備、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責任自負。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定加分。

(三)面試

1、面試方式及范圍。面試分為兩輪進行,第一輪面試由招聘部門進行專業面試:專業教師通過現場試講、答辯方式,重點考核考生語言表達、教態、教學方法、專業知識運用、科研等方面的能力;教輔人員(含圖書管理員)通過專業技能測試、答辯方式,重點考核考生的專業知識和實際操作能力。專業面試時間為30分鐘(試講或技能操作時間20分鐘、答辯時間10分鐘),滿分為100分。第二輪面試由學校綜合面試考核小組進行綜合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通過現場答辯,重點考核考生的品德、事業心、責任感、心理素質、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溝通協調能力、知識應用及創新能力、舉止儀表及崗位適應能力等要素。面試時間為15分鐘,滿分100分。

成績輪進行考核評分專業試講、專業技能測試的范圍在《樂山師范學院2012年公開招聘工

作人員筆試范圍及復習參考教材》(附件2)確定的范圍內產生。2012年6月19日由考生在辦理面試手續時現場抽簽確定。答辯在試講或專業技能測試結束后,由考官向考生隨即提問進行。綜合性面試無考試大綱及參考資料。

2、面試資格審查手續的辦理。面試資格審查由樂山師范學院負責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及人員名單于2012年6月19日由樂山師范學院在四川人事考試網、四川教育網、樂山師范學院網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報考者注意查閱。

獲得面試資格審查的參考人員請按照規定的時間帶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點辦理面試資格審查手續:

①《報考信息表》2份(請在樂山師范學院網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張貼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片);

②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學位證、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其中2012年應屆畢業生參加面試資格審查時,需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就讀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和《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1份。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位、學歷和專業資格條件,以本人畢業時取得的有效學位證及畢業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為準。

④報考者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出具的政治面貌證明(限報考輔導員崗位);

⑤其他與報考資格相關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證件和證明以及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其面試資格。

面試資格審查中因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取消面試資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證件和沒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自動放棄其面試資格而產生的面試空額,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人員參加面試資格審查。依次等額遞補取得面試資格審查的人員,由樂山師范學院根據報考人員在《報考信息表》上所留聯系電話直接通知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因遞補人員聯系電話留錯或不暢通導致不能遞補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視為自行放棄,責任自負。

通過面試資格審查并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繳納了80元面試費的面試人員,由學校人事處發給《面試通知書》。

3、面試時間及地點。面試的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面試當日,面試人員憑《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身份證按面試通知書規定的時間、指定的地點準時到面試考場候考。未按規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面試名額空缺不再遞補面試人選。

如因面試資格審查或缺考出現空缺而產生面試實際開考比例低于規定比例的,仍視為有效比例,面試正常進行。如某招聘崗位實際面試人員未形成競爭(即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該崗位擬招聘人數),該崗位面試人員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取消應聘資格。

4、面試成績公布。

考生的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

(四)考試成績公布

面試工作結束后,由樂山師范學院于2012年6月22日在四川人事考試網、四川教育網、樂山師范學院網站上公布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含筆試成績、加分、面試成績、總成績及排名)。

六、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招聘名額,按照考生考試總成績,由樂山師范學院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下同。

(二)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體檢標準參照《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號)和《四川教育廳關于調整〈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川教〔2007〕102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執行。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由樂山師范學院組織在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隨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公布。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單位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

(四)復檢及遞補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學校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某崗位因體檢人員自動棄權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的空額,按照參加面試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體檢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七、考核

學校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確認。對取消報考資格以及通過考核后報考者自動放棄出現的空額,按該崗位參加面試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人選進行體檢和考核,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綜合考核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八、公示

考試、體檢、考核合格者由樂山師范學院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四川人事考試網、四川教育網、樂山師范學院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2012年應屆畢業生,如本人7月31日前實際取得的學位證、畢業證與本公告招聘崗位要求的的學歷、學位及專業不符的,取消擬聘用人員資格,責任自負且該崗位不再遞補。

公示內容包括擬報送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確認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準考證號、招聘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關基本情況、考試總成績、排名以及該崗位招聘條件等,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人員資格,不再予以審核確認;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可先報送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進行審核確認,但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或聘用人員資格。被公示人因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公示后因擬確認人員棄權等原因出現的招聘名額空額,不再遞補。擬確認人員的材料報送省教育廳、省人社廳后,因棄權等原因出現的招聘名額空額不再遞補。

九、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無異議人員由樂山師范學院通知報送以下材料的時間和地點。

1、在職人員應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單位應聘的書面材料(通過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確認后,在職人員再按招聘單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或者同意流(調)動的書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以及有效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有學位要求的,下同)。

2、畢業兩年來尚未就業的普通大專院校全日制畢業生應提供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有效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以及未就業證明。

3、2012屆畢業生應在2012年7月31日前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就業報到證》。

4、下崗、失業人員應提供戶口所在地縣級勞動保障部門發放的《再就業優惠證》或失業證明、有效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以及有效的人事檔案管理機構出具的檔案管理證明。

樂山師范學院負責對報考人員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并在匯總后將擬聘用人員的相關材料報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確認。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將按照有關規定和本公告以及我部門報送的審核確認材料,對擬聘用人員的報考資格和本次公招的規范性進行最終審核確認。

通過省教育廳、省人社廳審核確認的人員,取得聘用人員資格。用人單位憑確認復函,通知被聘用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具體時間以樂山師范學院通知為準)到單位報到,簽訂事業單位人事聘用合同,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過省教育廳、省人社會廳審核確認后,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擬聘(聘用)人員資格。因以上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紀律與監督

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定,特別是不按公告進行資格審查的,按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監察廳印發的《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和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等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政紀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特別提示

1、公招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由樂山師范學院在四川人事考試網、四川教育網和樂山師范學院網站上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察、遞補、聘用的,責任自負。

2、請報考者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3、本單位和省教育廳、省人社廳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十二、有關咨詢、監督電話

政策和考務咨詢電話:0833-2276143(樂山師范學院人事處)

監督電話:0833-2276324(樂山師范學院紀委監察處)

028- 86111182(四川省教育廳紀檢監審處)

028-86139086(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監察室)

附件:2012年6月樂山市師范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樂山師范學院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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