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筆試開考比例一般為4:1,根據報名具體情況可以調劑。
(二)筆試科目為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2015年版)規定的《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科,每科滿分均為150分,按照綜合管理類(A類)提供試卷。
(三)筆試時間初步定為:3月25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 8:30-10:0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上午 10:00-12:00 《綜合應用能力》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應聘人員憑有效期內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并攜帶符合要求的文具參加筆試。
筆試時,考生于8:15開始入場,兩科目筆試試卷為合訂本,考試時間分別計算。兩科目考試之間不休息,上午10:00,監考人員回收《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答題卡,《職業能力傾向測驗》考試結束;《綜合應用能力》考試繼續進行至12:00考試時間結束。
(四)筆試成績計算
考生筆試成績計算公式為:
筆試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1.5)×5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1.5)×50%
(五)筆試結束后,考生筆試成績初步定于4月1日(具體時間以公告為準)在報名網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