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人才類別 | 安家費及購房 補貼(萬元) | 科研啟動費 (萬元) | 學校特貼 (元/月) | 備 注 |
1 | 省級以上重點學科帶頭人 | 60 | 60 | 1000 | 僅限于水產、食品科學、海洋科學、生物學等學科。 |
2 | 教授(博導) | 45 | 30 | 600 | |
3 | 教授 | 30(博士) 25(碩士) | 20(理科類) 10(文科類) | 600 | 法學類、經濟類等參照理科類 |
4 | 博士(國(境)外取得博士學位;國內取得博士學位者,在國(境)外高水平大學或研究機構從事三年以上博士后研究。) | 30-40 | 30(理科) 15(文科) | 600 | |
5 | 博士 | 15-20 | 10(理科) 5(文科) | 600 | 根據專業特殊性而定。 |
6 | 具有碩士學位的副教授 | 15 | 僅限于以下緊缺專業:航海學院、法學院的全部專業;工程學院的船舶與海洋工程、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工業設計專業;農學院的園林專業。 | ||
7 | 碩士 | 安排過渡住房 |
說明:
1.特殊人才的待遇要求,可由本人與學校協商。
2.根據教學、科研工作的需要,可為省級以上重點學科帶頭人提供開展相關工作的平臺。其它條件可面議。
3.教授可按規定申請廣東省高等學校人才引進專項資金資助項目。
4.購房補貼:
(1)人事關系調入學校的,購買學校所在地住房時,學校提供一次性購房補貼。
(2)夫妻雙方均屬高層次人才的,按待遇高的一方發放一次性購房補貼,另一方如從事教學科研的,則可享受相應的科研啟動費。
(3)未購房前學??砂才胚^渡住房。博士或副高以上職稱提供人才公寓一套。
5.被錄用人員可按火車硬臥標準報銷來校面試和報到的單程車費。
6.租房補貼
新進教職工可自行到校外租房。租房標準按《新進教職工租房補貼辦法》執行。
新進教職工租房補貼標準
人員類別 | 補貼標準(元/月) |
博士學歷、副高以上職稱 | 526 |
碩士學歷、中級以上職稱 | 342 |
其他人員 | 1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