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好,我于07年畢業于鄭州一所大學,由于當時沒找倒工作,檔案問題比較麻煩。學校為了提升就業率就鼓動我們在鄭州辦人事代理,一方面他們老說檔案打回原籍的話很容易丟,我們也比較擔心這個問題,所以就聽了學校的話把戶口和檔案都托管在鄭州人才市場。但是,學校又說辦人事代理就必須在鄭州隨便找一家單位,簽就業協議書,同時要一份這家單位的解聘書。解聘書交給了系里管就業的老師。報到證的報到地點成了鄭州市,也和檔案一起放在鄭州人才市場。相當于我們根本就沒就過業就稀里糊涂把就業協議書簽了。當時也不知到未就業人員有一些優待政策,比如回到云南想考事業單位,但大部分都需要未就業畢業生,失去了很多這樣的很好的機會。很后悔聽信學校的話。所以到目前戶口和檔案都在鄭州人才市場,而且現在也沒有工作一直在家中待業。今年我想把它轉回我的原籍玉溪市的一個縣城,請問我怎樣轉回來?還有就是我轉回來可不可以以未就業人員出具未就業證明?因為聽說未就業人員的擇業期是3年。想趁僅有的一年時間考一份好工作!
麻煩老師給予詳細解答!非常感謝!
回復:可以改派,也就是畢業三年內,已經到就業單位報到過后來工作變動的,可以重新換發報到證,換發報到證后可以回生源地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