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溫職改辦〔2000〕9號文件精神,經研究,同意給李鐵9位同志確認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現將名單公布如下:
一、具有助理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人員(4人)
溫州市洞頭水務發展有限公司:李鐵;
洞頭人才發展有限公司:周靜、張慧明、隆虎林。
二、具有助理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人員(2人)
洞頭區教育系統會計核算中心:劉小敏;
洞頭人才發展有限公司:呂孫萍。
三、具有助理經濟師職務任職資格人員(3人)
溫州市洞頭區交通運輸局:陳峰、張雁;
溫州泉豐進出口有限公司:呂浩。
以上同志任職資格時間從2017年1月起開始計算。
根據浙委辦〔2009〕138號、溫委辦發〔2010〕93號文件規定,取得以上任職資格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其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要以經區人事部門核準的崗位設置和實施方案為依據,單位有相應空缺崗位職數的,方能予以聘任,沒有相應空缺崗位職數的,不予聘任。
溫州市洞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