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2016年鄉鎮機關公務員專項招考公告》規定,楊浩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符合招考條件,擬錄用為公務員,現予公示,公示時間為2017年2月22日至2017年2月28日。公示期間,如有反映公示對象存在不符合錄用條件問題的,可采取寫信、打電話或來訪方式向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舉報。經調查核實,如果公示對象存在影響錄用問題的,將取消錄用資格。
來信舉報請寄:
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處(郵編:750066)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紀檢監察室(郵編:750001)
自治區公務員局考試錄用與職位管理處(郵編:750001)
舉報電話:
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處:0951—6669312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紀檢監察室:0951—5099016
自治區公務員局考試錄用與職位管理處:0951—5099005
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務員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