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醫療衛生單位及相關考生:
我區2017年醫師資格考試報名現場確認時間已安排,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按照現場確認時間到區衛計局醫政科進行現場確認(區屬各醫療衛生單位由單位相關職能科室統一進行現場確認,其余單位個人來局進行現場確認),望相互轉告。
一、現場確認時間及單位安排:(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現場確認時間 | 單位 |
2月27日上午 | 龍賽醫院 |
2月27日下午 | 人民醫院 |
2月28日上午 | 中醫院 |
2月28日下午 | 煉化醫院、婦保院 |
3月1日上午 | 第二醫院、寧波五院 |
3月1日下午 | 九龍湖鎮衛生院、招寶山街道醫院 |
3月2日上午 | 澥浦鎮衛生院、蛟川街道醫院 |
3月2日下午 | 莊市佩珍醫院、駱駝醫院 |
3月3日 | 各診所、門診部及其它醫療衛生機構 |
二、現場確認地點:鎮海區衛生計生局醫政科C3-518(駱駝街道民和路569號)
三、考生現場確認提供材料
1.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成功通知單一份;
2.近期2寸免冠白底正面半身彩照2張(需露眉露耳,與網上報名上傳照片一致),照片背面用圓珠筆或鉛筆寫好姓名、單位,紙袋裝好;
3.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正反兩面復印在同一A4紙的中間部位)。
4.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2002年以后包括2002年的大專及以上學歷需提交2017年2月20日后出具的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991年-2001年的學歷可以提交學歷認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考生需同時提交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無學位證書者需提交學校證明,證明格式請在浙江省衛生計生委網站下載)。
5.對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申報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除提交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執業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外。還需提交《執業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執業期考核證明》(時間截點至2017.2)。如中途有執業地點變更的,每個注冊機構都需要按注冊時間提交《執業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執業期考核證明》,執業時間要求連貫性,必須持續2-5年)。
6.直接報考執業助理醫師或執業醫師者需提交的表格:
(1)應屆畢業生(2016年7月1日前畢業的考生):試用證明(2016年8月1日-2017年2月28日)、應屆醫學專業畢業生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承諾書(2016年8月-2017年8月)、2017年8月1日前還需提交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核證明(2017年3月-2017年8月)至我局醫政科C3-518;
(2)歷屆畢業生: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核證明(2016年3月-2017年2月)
7. 短線醫學加試考生:需提交2017年醫師資格考試短線醫學專業加試申請表,醫療機構許可證復印件并加蓋單位紅章。
8.報考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人員,執業地點必須為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涉及一個單位多個牌子的,一律以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第一名稱為準;
9.部隊現役考生須提供軍隊相關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同時還需出具團級以上政治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四、注意事項
1.考生網上報名時仔細核對個人報考信息并填寫完整,同時及時完成準考證自行打印和繳費事項,詳見“浙江省醫師資格考試領導小組公告(第19號)”,如因個人信息填報錯誤及繳費遺漏引起的各種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2.現場確認主要是對已經網上報名的考生進行現場資料審核,原則上不接受補報名;
3.所有復印件用A4紙復印,均要有所在單位相關科室審核,復印件上須有“與原件核對無誤”及簽名、日期和單位章;
4.各單位不得出具不是本單位考生的相關證明。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的試用單位(或注冊單位)、報考單位及公章單位必須完全一致;
5.提供虛假報名材料的考生,一經核實,將按《醫師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處理規定》有關規定處理;
6.《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核證明》及《執業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執業期考核證明》中的“帶教老師”必須為和報考類別同一類別的執業醫師資格人員,如考生所在醫療機構無相應資質人員,考生不得進行報考。
五、聯系人:陳燕 聯系電話: 86270177
鎮海區衛生計生局醫政科
2017年2月14日
附:(點擊下載)
1.浙江省醫師資格考試領導小組公告(19號)
2.試用證明(應屆畢業生)
3.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核證明
4.執業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執業期考核證明
5.執業醫師資格考試應屆畢業學歷、學位證明
6.未取得學位證書證明(往屆畢業生)
7.應屆醫學專業畢業生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承諾書
8.醫師資格考試考生臨床實習證明(科碩研究生)
9. 2017年醫師資格考試短線醫學專業加試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