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方法:①試講;②面試。
1、在開考前五個工作日以電話、短信或郵件的方式通知應聘人員具體時間和地點。應聘人員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否則按棄考處理。
2、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人員全部參加試講。試講辦法由學院制定并以電子郵件方式告知應聘人員。試講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能力,對課堂教學目標、教學內容、教學方法、儀態舉止、教學組織及教學效果作出評價。試講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試講成績當場告知應聘人員。
在試講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線以上實有人數確定。
3、面試按照學院自行制定的面試辦法執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思想品德、知識結構、語言表達、應變能力等,同時考核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及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水平和能力。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4、采用百分制計算進入面試環節的應聘人員總成績。試講成績按50%、面試成績按50%計入最終的總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