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2005年6號令)、《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號)和《蘇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蘇辦發[2011]27號)有關規定,姑蘇區教育和體育局下屬事業單位赴高校公開招聘 10 名教師。現將《簡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凡符合本次公開招聘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技能和其他資格等條件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均可報名。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并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和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二)須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
1.江蘇省生源師范類本科畢業生(須具有學士學位);
2.師范類本科畢業生(須具有學士學位),在校學習期間獲得葉圣陶獎學金,或在江蘇省師范生教學基本功大賽中獲三等獎及以上,或在校學習期間獲得校級獎學金三次及以上的畢業生,不受生源地限制。
3.取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和學位的畢業生,不受生源地限制。
(三)符合《2017年姑蘇區教育和體育局下屬事業單位赴高校招聘教師崗位簡介表》中對招聘崗位專業要求和其他資格條件的規定(見附件)。
四、報名方式和注意事項
(一)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17年2月25日9:00--11:00
2.報名地點:南京師范大學仙林校區篤學樓一樓大廳(南京市棲霞區仙林大學城文苑路1號)
3.報名方式:本人現場報名
4.報名所需材料(提供原件,收取復印件):
(1)報名表(見附件,貼好本人照片)(一式二份);
(2)本人身份證;
(3)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4)普通話證書(或證明);
(5)教師資格證(或證明);
(6)所需證明材料。
5.資格審查:區教體局現場對應聘人員所持證件進行應聘資格初審審查。
五、招聘考試
資格初審合格的人員可參加招聘考試。招聘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兩個部分。筆試總分為100分,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根據招聘計劃數,從筆試合格者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5:1的比例確定取得面試資格人選,不足5:1比例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面試總分為100分,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
招聘考試總分(100%)=筆試(按占比30%計)+面試(按占比70%計)。
(一)筆試
1.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初定為2017年2月25日下午,筆試地點:南京師范大學。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另行通知,考生按照通知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并隨身攜帶《報名表》和《居民身份證》。
2.筆試形式和內容: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重點考察專業理念、專業知識和專業能力。
3.筆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4.筆試成績當天在筆試地點公布,考生可查閱筆試成績和是否進入面試。
(二)面試
1.面試時間和地點。面試時間:初定為2017年2月26日,面試地點:南京師范大學。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形式為試講,講一節與應聘專業崗位相一致的微型課。
3.面試分數以百分制計,保留小數點后一位小數,第二位四舍五入。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計算總成績。面試成績、招聘總成績當天公布。
六、體檢
進入體檢的人選在總成績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如總成績相同取面試成績高者。參加體檢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一次性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不合格者不得錄用。
七、資格復查和考核(考察)
招聘單位對通過考試并且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聘用考察和資格條件復查??疾旌唾Y格條件復查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15日。確因情況特殊,經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可延長至30日。對不符合《簡章》規定的本次公開招聘的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技能等資格條件的人員,取消其錄取資格。聘用考核(考察)標準參照蘇州市公務員招錄考察相關要求進行。
八、錄取和聘用
各招聘崗位擬錄取人員名單在中國姑蘇網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按規定程序報批、辦理錄用等相關手續。對不符合《簡章》規定的本次公開招聘條件的人員,取消其錄取資格。考生須于規定時間內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原件領取錄取通知書。
錄取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或《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協議書》。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錄取或簽約、鑒證相關手續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新聘用人員統一實行局管校用的管理模式,自覺服從教師調配和交流安排。事業單位與新聘用人員訂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紀律與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對單位和個人違反招聘規程一經查實的,按國家、省、市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中紀律與監督的有關規定處理。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監督舉報電話:0512-69132563。
十、本《簡章》由姑蘇區教育和體育局、姑蘇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12-68728015(區教體局)、0512-65330737(區人社局)。
蘇州市姑蘇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蘇州市姑蘇區教育和體育局
2017年2月13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