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提前招生章程
來源: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 閱讀:1260 次 日期:2017-02-16 15: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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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制定2017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的要求”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我校是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公辦高等職業技術學院,是全國首批現代學徒制試點院校、教育部高職高專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優秀院校、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浙江省普通高校就業工作優秀單位。學校具有完善的現代教育教學設施和較強的師資隊伍,堅持“依托行業辦學、校企合作育人、服務社會發展”的辦學理念,為社會培養了10萬余名高素質技能型人才。

第三條 學校全稱: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并以此校名頒發全國普通高等教育高職(???畢業證書,國家電子注冊。

辦學類型:高等職業技術教育;層次:高職???辦學性質:公辦;占地面積:596畝,建筑面積24萬平方米,分濱江和德勝兩個校區;全日制在校生數:10440人;校址:杭州市濱江區濱文路470號。

第三章 報名與素質特長項

第四條 符合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或單獨考試招生報名條件,并已辦理當年報名手續,取得高考報名號的應屆、歷屆高中畢業生且符合下列條件者: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在校期間無任何違紀處分記錄。

3.普高考生要求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為B等及以上。

4.普高考生必須提供學考成績、中職考生必須提供浙江省高校招生職業技能考試成績,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系統中查不到成績的考生不得報考。

5.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體檢合格,其中烹調工藝與營養專業要求體檢肝功能陰性(正常),提交資料時一并提交相關體檢證明(二級甲等以上醫療機構)。

6.專業報名限制條件:市場營銷(中法合作)專業考生要求英語中學學考成績B等及以上。

第五條 申請報名遵循考生本人自愿的原則,采取網絡報名、郵寄材料(只針對申請素質特長賦分考生)、現場確認方式。凡符合我校提前招生報名條件的考生于3月11-3月26日登錄我校招生網(http://zs.zjbc.edu.cn)進行網絡報名、如實填寫報考信息,審核通過后打印《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提前招生報名表》,本人簽字并加蓋所在中學公章。

第六條 郵寄材料:申請素質特長項賦分考生須請務必在2017年3月26日之前用中國郵政EMS特快專遞將“素質特長項賦分申請表及證書復印件(均需加蓋所在中學公章)”郵寄到我校,素質特長項目申請表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網“表格下載”欄目下載,并在現場確認時提交獲獎證書原件審驗。

郵寄地址:杭州市濱江區濱文路470號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 呂老師收,聯系電話:0571-58108888,郵編:310053。

現場確認:入圍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請于2017年4月14日當天現場確認,并審驗原件(本人身份證、高考報名證),未經現場確認的考生,網絡報名無效,不得參加考試?,F場確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加蓋所在中學公章,具體按以下順序裝訂成冊(A4紙標準),不需另制封面。

(1)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提前招生報名表;

(2)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3)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證》或《單獨考試招生報名證》復印件;

(4)普高考生學考成績單或中職考生職業技能考試成績單復印件;

第七條 我校提前招生收取報名費110元/人。根據公布的入圍綜合素質測試名單再繳費。未繳報名費的考生報名無效,不能參加我校提前招生考試,考生所繳報名費一概不退。繳費時間及繳費方式在我校招生網上另行通知。

第八條 學校審核考生的報名資格,其中中職生只能報考與高考報名一致的科類,跨科類報考一律視為無效報名。審查合格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由學校組織的測試,逾時未到者一律視為放棄測試,取消測試資格。符合測試資格的考生必須參加相應專業的每一個測試環節,缺少任何一個環節測試,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第九條 為鼓勵考生全面發展,高中階段在地市級及以上學習、技能、文化、藝術及體育比賽中獲獎,以及獲得縣區級及以上榮譽稱號的,可在綜合素質測評總分中賦予一定分值(中職文明風采大賽、普高研究性學習等項目除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賦分條件的,同類項賦分只取高分項,不同類項可累計賦分,賦分最高分值不超過20分。

以下分值為個人項目,除體育類團體項目的主力隊員按個人項目計分外,其他所有團體項目成員按個人項目分值的50%計分。

項 目 等 級 分值 備 注
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中職組技能比賽 國家級一、二、三等獎 直接錄取 限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項目
全國行業職業技能比賽 國家級一、二、三等獎 20分 限相關國家部委組織的項目
浙江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技能大賽暨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選拔賽 一、二等獎 20分 限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且與報考專業相關項目
三等獎 15分
中等職業技能大賽 地市級一、二、三等獎 10分 限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且與報考專業相關項目
職業技能證書 高級工及以上 10分 限政府勞動保障部門核發且與報考專業相關證書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5分 限政府財政部門頒發
國家等級運動員 一級 20分 政府體育部門頒發的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武術、跆拳道、游泳、健美操等十個項目。
二級 10分
體育比賽 國家級前三名 20分 限體育、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比賽項目(團體項目限主力隊員)
國家級前八名、省級前三名 10分
省級第四到八名、地市級前三名 5分
文藝比賽 國家級一、二、三等獎或前三名 20分 限宣傳、文化、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聲樂、樂器、舞蹈、小品、戲曲、演講、辯論、寫作等項目
省級一、二、三等獎或前三名 10分
地市級一、二等獎或前三名 5分
學科競賽、科技創新、創新創業競賽 國家級一、二、三等獎 20分 限政府部門組織的學科、科技創新或創新創業競賽;指定的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全國高中數學聯合競賽。
省級一、二、三等獎或前三名 10分
地市級一、二、三等獎或前三名 5分
榮譽稱號 國家級、省級 20分 限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共青團干部、優秀團員等
地市級 10分
縣區級 5分

除注明的競賽外,學會、協會蓋章的證書一律不認可。符合素質特長項目條件的考生需資格確認,提供證明材料原件查驗,并上交復印件1份。素質特長項目需經相關部門認定,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后有效。

第四章 普高生源招生計劃及測試

第十條 2017年面向浙江省普高提前招生320名,如表1所示。

表1. 面向普高考生提前招生計劃

序號 專業(類)名稱 專業名稱 計劃 學制(年) 學費標準(元/年)
1 電子信息類 電子信息工程技術、應用電子技術、物聯網應用技術 50 3 6600
2 旅游類 酒店管理、導游、旅游英語 50 3 6000
3 餐飲類 西餐工藝、餐飲管理 30 3 6000
4 連鎖經營管理 20 3 6000
5 物流管理 20 3 6000
6 市場營銷(中法合作) 30 3 15000
7 電子商務 20 3 6900
8 移動商務 20 3 6000
9 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技術 30 3 7500
10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術 15 3 6600
11 計算機網絡技術 15 3 6600
12 會計 20 3 6900
合計 320    

說明:專業(類)名稱對應有多個專業的,學生錄取一學期后分專業學習。

第十一條 普高考生報考測試成績構成及綜合素質測試:

1.普高考生可填報兩個專業類或專業,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確定參加相應專業綜合素質測試的入圍考生名單,具體名單將在規定時間公布在我校招生信息網,由考生自行查詢,學校不再另行通知。

2.普高考生成績T構成為:文化成績W(滿分100分,采用中學學考成績),綜合素質測試E (滿分100分,含素質特長項賦分20分),即T=W+E,滿分200分。

3.普高考生不再安排文化測試,根據中學學考成績折算文化成績;中學學考成績選語文、數學、英語、技術(包含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兩科等第折算后取平均分)、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折算文化分100分。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技術、建筑智能化工程技術、電子信息類、計算機網絡技術等四個專業(類)折算后語文滿分16分,數學、物理滿分14分,其他科目各科滿分8分;其他專業折算后語文滿分16分,數學、英語滿分14分,其他科目各科滿分8分。

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技術、建筑智能化工程技術、電子信息類、計算機網絡技術等四個專業(類)學考等第折算分值如下表所示:

學科\等第 A B C D E
語文 16 14.5 10 6 0
數學/物理 14 12.5 8 4 0
技術/思想政治/歷史/地理/英語/化學/生物 8 6.5 4 1 0

其他專業學考等第折算分值如下表所示:

學科\等第 A B C D E
語文 16 14.5 10 6 0
數學/英語 14 12.5 8 4 0
技術/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 8 6.5 4 1 0

高中學考成績等第以我校網絡報名截止日之前的成績為準;只認可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系統中提供的成績等第。

4.綜合素質測試資格:普高考生(不含美術類)根據中學學考折算成績和報名專業志愿,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的500%劃定分數線,上線考生取得綜合素質測試資格;當第一志愿不足時,按第二志愿依據中學學考折算成績排序補足500%;當折算成績相同時,依據單科成績排序,按照語文、數學、英語排序確定上線名單。

5.綜合素質測試的內容及評分:普高考生綜合素質測試包含人文與心理素質、職業興趣模塊20分,與專業相關的能力模塊60分,素質特長項賦分20分。

6.綜合素質測試的方式:以面試、技能操作或上機測試的形式進行。按照測試標準與實施辦法,對考生進行面試,公平、公正評分。學校制定《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高職提前招生綜合素質測試實施方案》,并在本校招生網上公布。

第五章中職生招生計劃及測試

第十二條 2017年面向浙江省中職生(旅游服務類、電子電工類、財會類、烹飪類)提前招生115名,如表2所示。

表2. 面向中職考生提前招生計劃

序號 專業(類)名稱 專業名稱 中職生源計劃 學制(年) 學費標準(元/年)
計劃 生源類別
1 旅游類 酒店管理、導游、旅游英語 30 旅游服務類 3 6000
2 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技術 25 電子電工類 3 7500
3 會計 30 財會類 3 6900
4 烹調工藝與營養 30 烹飪類 3 6900
合計 115      

說明:專業(類)名稱對應有多個專業的,學生錄取一學期后分專業學習。

第十三條 中職考生(不含藝術類)報考測試成績構成及綜合素質測試:

1.中職考生限填報兩個專業類或專業(限招收相應生源類別的專業),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確定參加相應專業綜合素質測試的入圍考生名單,具體名單將在規定時間公布在我校招生信息網,由考生自行查詢,學校不再另行通知。

2.中職考生成績T構成為:浙江省高校招生職業技能考試成績W(折算成滿分100分),綜合素質測試E(滿分100分,含我校文化測試40分,綜合素養測試40分,素質特長項20分),即T=W+E,滿分200分。

3. 綜合素質測試:考生根據浙江省高校招生職業技能考試成績W,按照招生計劃數的500%劃定分數線,上線考生參加我校的綜合素質測試;當折算成績相同時,末尾同分考生均入圍綜合素質測試。我校綜合素質測試總分100分:其中文化課測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總分40分,其中語文20分、數學12分、英語8分,題型均為客觀題,根據高職(單考單招)招生考試的大綱要求命題、閱卷;素質特長項20分;綜合素養測試40分,以面試、技能操作或上機測試的形式進行。

4.浙江省高校招生職業技能考試成績采用方式。劃定入圍綜合素質測試名單時以我校網絡報名截止日時的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系統中的技能操作成績為準(烹飪類采用理論知識和技能操作總成績)。最終確定擬錄取名單和備錄名單時,浙江省高校招生職業技能考試成績由2017年5月2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系統中理論知識和技能操作總成績折算而成。

第六章 普高(美術類)及中職藝術類

(工藝美術)招生計劃及測試

第十四條 2017年面向浙江省普高(美術類)提前招生30名、中職藝術類(工藝美術)提前招生35名,如表3所示。

表3. 面向普高(美術類)考生及中職藝術類(工藝美術)提前招生計劃

序號 專業名稱 生源類型 計劃 學制(年) 學費標準(元/年)
1 視覺傳播設計與制作 普高美術類 5 3 9000
2 環境藝術設計 5 3 9900
3 展示藝術設計 10 3 9000
4 數字媒體藝術設計 10 3 9000
5 視覺傳播設計與制作 藝術類(工藝美術) 5 3 9000
6 環境藝術設計 10 3 9900
7 展示藝術設計 10 3 9000
8 數字媒體藝術設計 10 3 9000
合計   65    

第十五條 普高美術類及中職藝術類(工藝美術)報考測試成績構成及綜合素質測試:

1.普高美術類及中職藝術類(工藝美術)考生報名時可以填報兩個專業,考生須參加所有環節測試。普高美術類考生只允許填報兩個藝術類專業或者兩個普通專業,填報一個藝術類專業和一個普通專業視為報名無效。

2.普高美術類考生成績T構成為:文化成績W(滿分100分,計分辦法與普高文理科考生情況相同),綜合素質測試 E (滿分100分,含我校美術專業測試80分(測試內容為素描40分和色彩40分)、素質特長項20分),即T=W+E,滿分200分。文化成績按照第十一條所述的中學學考等第折算。

3.中職考生成績T構成為:浙江省高校招生職業技能考試成績W(折算成滿分60分),綜合素質測試E(滿分140分,含我校美術專業測試60分、文化課測試60分,素質特長項20分),即T=W+E,滿分200分。

4.綜合素質測試內容:除了素質特長項外,美術專業測試內容為素描和色彩,每科40分(中職生每科30分);中職藝術類(工藝美術)考生參加的文化課測試內容與其他科類中職生相同,成績按照滿分60分折算。

第七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學校嚴格遵守教育部和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員會有關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和規定,學校按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自覺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監督,切實保障考生公平競爭權利。

第十七條 普高考生、中職考生:根據考生測試總分,分科類按專業的實際招生計劃數在符合錄取資格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劃定錄取分數線,依次確定擬錄取名單;同時根據考生總分確定各專業計劃數300%的備錄取考生名單。

普高美術類及中職藝術類(工藝美術)考生:采用“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根據考生測試總分,分科類按專業的實際招生計劃數在符合錄取資格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劃定錄取分數線,依次確定擬錄取名單;同時根據考生總分確定各專業計劃數300%的備錄取考生名單。

如參加專業綜合素質測試人數少于專業招生計劃數的120%,按照實際測試人數的70%錄取。

屆時擬錄取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陸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確定的服務平臺查詢本人所報考的院校(專業)錄取情況,確認是否被我校錄取。

如有考生放棄擬錄取,則相應名額備錄取考生根據成績順序依次轉為擬錄取。備錄考生根據錄取進程、待轉為擬錄取后需登錄服務平臺選定錄取學校。

未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服務平臺選定錄取學校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該次所有擬錄取資格。

第十八條 考生測試總分相同時,依次按素質特長項賦分、綜合素質測試分數、文化成績、文化成績單科成績進行排序錄取;文化成績單科順序排列:語文、數學、英語。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十九條 學校外語教學以英語為主;招生錄取無性別比例限制。

第二十條 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梢圆挥桎浫?rdquo;條款的,學校將按“不予錄取”執行。

第二十一條 凡被我校高職提前招生錄取的考生信息,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和浙江教育考試網同時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第二十二條 公示結束后,學校將擬錄取考生信息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經審核同意后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已錄取考生不得參加當年高考和單獨考試招生,未錄取的考生可參加當年高考或單獨考試招生。我校負責考生未錄取原因的解釋及遺留問題的解決。

第八章 招生監督與違規處理

第二十三條 高職提前招生工作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的統一領導下,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第二十四條 所有參與高職提前招生考試的工作人員都要認真學習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嚴格遵守招生考試紀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創造一個讓社會、考生放心的選拔環境,確保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順利完成。

第二十五條 高職提前招生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實施全過程監督,并主動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綜合素質測試全程錄像或錄音。監督電話:0571-58108031、58108088。

第二十六條 考生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校提出申請,如有各類弄虛作行為,將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第十一條之規定進行處理,即: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七條 學校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嚴格執行《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教育廳關于規范和調整公辦普通高校學費的通知》(浙價費〔2014〕240號)的標準和有關規定,高職提前招生錄取考生學費與高考錄取的高職生相同。

第二十八條 學校建立了完善的優秀學生獎學金制度和困難學生資助制度。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浙江省政府獎學金、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各類專項獎學金。實行了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資助政策,建立了大學新生“綠色通道”制度。

第二十九條 學生可以根據我校學籍管理的相關規定申請轉專業,但須在入學一學期后并經考核成績合格。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學校地址:杭州市濱江區濱文路470號 郵編:310053

學校網址:http://www.zjbc.edu.cn

招生信息網址:http://zs.zjbc.edu.cn

招生官方微信: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

招生熱線:0571-58108888、58108080、58108077、58108089(傳真)

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實施進程安排

(一)2017年1月,完成方案報批工作。

(二)2017年2月,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公布招生章程。

(三)2017年3月11日—3月26日在學校招生信息網“高職提前招生”報名。

(四)2017年3月29-30日,招生領導小組審議參加綜合素質測試考生名單,并公示。

(五)2017年3月31日,公布綜合素質測試入圍考生名單。

(六)2017年4月1-9日,考生繳納報名費。

(七)2017年4月14日,入圍考生提交素質特長項賦分材料原件審驗;入圍考生本人進行報名資格現場確認、并領取相關準考證。

(八)2017年4月15-16日,綜合素質測試。

(九)2017年4月19-21日,招生領導小組審議素質特長項賦分名單,并公示。

(十)2017年5月3-7日,招生領導小組審議各專業擬錄取名單、備錄取名單,并公布。

(十一)2017年5月9日,考生登錄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擬錄取考生確認。

(十二)2017年5月10-14日,每日更新備錄考生是否轉為遞補擬錄狀態,備錄取考生根據進程選擇確認。

(十三)2017年5月16日,網上錄取結束。

(十四)2017年5月17日-30日,院校及考試院公示錄取名單。

由于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易賢網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和咨詢回復僅供參考,敬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詢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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