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玉溪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撫仙湖保護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的實施意見》(玉政發〔2010〕92號)和《江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江川縣撫仙湖保護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實施方案的通知》(江政辦發〔2012〕25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撫仙湖保護管理,經縣政府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撫仙湖執法協管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圍及條件
范圍:35歲以下(1977年5月1日止),江川戶籍,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復退軍人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65m以上,限男性。
條件: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身體健康。
二、招聘的崗位及人數
江川縣撫仙湖執法協管員,10名。
三、報名時間、地點和辦法
1、報名時間:2012年5月22日—23日
上午8:30—11:00時 下午2:30—5:00時。
2、報名地點:江川縣撫仙湖管理局辦公室(聯系電話:8013246)。
3、報名辦法: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戶口冊原件,須交復印件各一份,經資格審查符合條件者方可報名。報名時交半寸免冠近照2張。
4、報名費:50元/人。
四、考試方法及時間
1、考試采取體能測試方法。
2、體能測試時間:2012年5月24日上午9:00—11:00時。
3、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五、聘用及待遇
1、體能測試結束后,按體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執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若體檢不合格者依次替補,體檢結束后,須進行政審,政審不合格者依次遞補。
2、經政審和體檢合格者,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限為三個月。
3、待遇:聘用人員每月工資待遇為1500元(含社會保險)。
4、按照公開、平等、擇優的原則,聘用人員名單張榜公布,接受社會的監督。舉報電話:8011802
六、未盡事宜由江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江川縣撫仙湖管理局負責解釋。
特此通告
江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江川縣撫仙湖管理局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