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7年臨沂臨港經濟開發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簡章》的相關要求,按照“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崗位,計劃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和“鄉鎮普通教師類崗位,最終確定的報名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招聘崗位,達到或超過計劃招聘人數的,經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核減招聘計劃。”的規定,經市事業單位招聘主管機關研究同意,對鄉鎮(街道)普通教師類崗位不再取消核減計劃(附件1),對其他未達到規定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進行取消核減(附件2)。
特此公告。
臨沂臨港經濟開發區教育體育局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