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貫徹落實就業援助政策,有效促進就業困難人員就業,依據《河南省就業促進條例》、《河南省公益性崗位暫行管理辦法》和《駐馬店市公益性崗位暫行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9名,現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及人數
招聘單位 | 崗位 | 招聘人數 | 具體要求 |
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 勤雜工 | 4人 | 男60歲以下,女50歲以下,初中以上文化 |
保安 | 2人 | ||
駐馬店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 | 清真食品管理工作司機 | 3人 | 1.信仰伊斯蘭教的少數民族;2.居住在駐馬店城區;3.有機動車駕駛證;4.高校畢業生 |
二、招聘對象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駐馬店市戶籍。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德端正,熱愛工作,吃苦耐勞,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能夠全面履行本職崗位職責。
(三)身份條件:城鎮零就業家庭的成員;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登記失業人員;連續失業半年以上的登記失業人員;困難家庭中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的被征地農民;失業的殘疾人、城鎮復員轉業軍人、縣級以上勞動模范、軍烈屬和需要撫養未成年人的單親家庭成員。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即日起開始至2017年2月17日
2.報名地點:駐馬店市勞動就業處就業科
3.報名方式:符合條件的人員需持《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身份證、戶口本、近期彩色1寸照片及相關證件現場報名。
(二)考核
1.參加考核人員范圍:資格初審合格人員。
2.考核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3.考核方式:由駐馬店市勞動就業處和招聘單位共同組織進行現場面試與考察。
(三)公示
確定擬聘用人員后,在駐馬店市人社局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無異議后辦理相關手續簽訂勞動合同。
(四)聘用期限和人員待遇
按照公益性崗位管理有關規定,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最長為三年。養老、醫療、工傷和失業保險費的單位部分由財政負擔,月工資不低于駐馬店市市直最低工資標準。
四、其他事項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在招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證實,取消資格,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堅持從嚴控制、從嚴管理、依法使用和“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按照我市公益性崗位暫行管理辦法,由駐馬店用人單位具體負責日常管理。
咨詢電話:駐馬店市勞動就業處 2833513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