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專項設置
專項設置主要圍繞黨政中心大局、西部基層經濟社會發展實際需要和青年學生的服務意愿等,凸顯西部計劃志愿服務特點。2012年西部計劃全國項目繼續實施基礎教育、農業科技、醫療衛生、基層青年工作、服務新疆、服務西藏、基層社會管理等7個專項,穩步推進服務新疆、服務西藏兩個專項。
基礎教育專項志愿者原則上在縣鄉中小學從事教學及教學管理工作;農業科技專項志愿者原則上在縣鄉農業、林業、牧業、水利等技術單位從事農業科技工作;醫療衛生專項志愿者原則上在鄉鎮衛生院以及部分縣級醫院、防疫站從事醫療衛生工作;基層青年工作專項志愿者原則上在縣級團委從事加強團的基層組織建設、促進青年就業創業、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等工作;服務新疆、服務西藏專項志愿者原則上圍繞西藏、新疆、兵團的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在基層單位從事基礎教育、農業科技、醫療衛生等服務;基層社會管理專項志愿者原則上圍繞西部基層社會公益、社會保障、社會福利、法律援助、扶貧開發、金融開發等公共服務需求及黨政、司法、綜治等工作需要開展服務。
二、服務年限
西部計劃志愿者服務期具有一定的靈活性,首次簽約期為1年或3年。簽約1年的志愿者在服務期滿后可以于下一年度3月向服務縣項目辦提出延期服務申請。
根據《關于統籌實施引導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42號)和《關于開展從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52號)等文件精神,參加西部計劃到基層服務,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計算基層工作經驗,服務滿兩年且考核合格的可享受參加相關公務員定向考錄等相關優惠政策。各地要根據公務員考試需具備兩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新規定,在保持“服務期1到3年”選擇空間的基礎上,推動更多的志愿者選擇兩年以上服務期。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自2009年開始,對畢業于中央部屬高校的應屆畢業生參加西部計劃并到西部地區縣以下農村基層單位履行3年服務期限的畢業生實施相應的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首次簽約1年而后延長至3年服務期的,不享受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政策。具體由今年符合條件的新入選志愿者向本人畢業高校學生管理資助中心等相關機構申請辦理。
三、服務地確定
西部計劃實行按需招募,對口支援服務。在服務地的確定上,東、中部省份招募的志愿者原則上集中到對口支援的西部省份服務,西部省份招募的志愿者原則上將在本省服務。在外省就讀的高校畢業生可回原籍所在省參與服務。另外,今年服務新疆專項面向全國招募,凡符合報名條件的應屆畢業生和在讀研究生,都可報名赴新疆或兵團服務。
四、招募選拔方式
各地可按照慣例,以一人一崗原則按需招募;有條件的還可組織有關高校與對口受援縣直接進行崗位對接;也可依據服務省提出的對志愿者專業總體需求招募,由服務省項目辦在志愿者集中培訓報到時或到達服務地后進行崗位對接。
志愿者報名期間,在服務崗位的選擇上,只需依次確定服務省、服務縣和服務專項類型的意向即可,具體服務崗位由各地項目辦在志愿者到達服務地后根據志愿者所報意向并結合志愿者專業特長統一協調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