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實施“三水英才”計劃,吸引和儲備優秀青年人才,進一步優化姜堰區黨政干部人才隊伍結構,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國部分高校公開選聘一批黨政青年人才。
一、選聘對象及數量
(1)名校專項生:北京大學、清華大學2017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
(2)部分高校(附件1和附件2)2017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姜堰籍畢業生不限應屆生);
(3)姜堰籍部分高校(附件1)全日制本科學歷畢業生。
2017年計劃選聘8名(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名校專項生不占計劃選聘名額,不受名額限制),原則上資格復審入圍與選聘人數比例不低于3:1,低于上述比例則相應核減選聘人數。
二、選聘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較強的工作責任感,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志愿到基層鍛煉,有一定的組織協調、綜合分析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2.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良,能如期畢業并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姜堰籍非應屆畢業生須具有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
3.身心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心條件;
4.年齡:本科生不超過25周歲(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不超過27周歲(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過30周歲(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選聘對象主要著眼于姜堰經濟發展需要,重點為新能源、先進裝備制造等主導產業相關專業人員,以及新材料、電子信息、電子商務、經濟貿易、法律金融、英語等方面人才。
三、選聘程序
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名校專項生,采取校園招聘與網上報名相結合的方式,通過面談目測和現場考核,經雙方認可,直接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其他高校畢業生按如下程序選聘:
1.公開報名
考生將報名材料(掃描文件)以電子郵件的形式發送至姜堰區選聘黨政青年人才專用郵箱tzjyqnrc@163.com,報名截止時間為2017年3月31日。報名材料包括:《2017年江蘇省泰州市姜堰區選聘黨政青年人才報名表》(附件3)、身份證、相關表彰獎勵、任職文件等。除上述材料外,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姜堰籍非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和高中畢業證書。
2.資格初審
對照基本條件及相關要求對報名人員基本信息進行資格初審,根據初審結果確定面試人選名單。
3.資格復審及面試
考生須按通知規定時間,持所有報名材料原件到姜堰區委組織部進行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復審的,發放面試準考證,面試采取無領導小組討論和面談相結合的形式進行。根據面試總成績,按一定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對來姜堰參加資格復審和面試的人員,統一安排食宿,并給予一定的交通補助。)
4.體檢及考察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合格者,根據面試成績按與選聘人數1:1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如面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照面談得分、學歷層次、政治面貌三項要素順序比對,擇優確定考察人選。
5.公示及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姜堰黨建網予以公示。公示結束無異議的,憑相關證件原件辦理聘用手續。
四、培養管理
1.選聘人員編制性質為財政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工資待遇按照事業單位同類人員標準執行。
2.選聘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內安排到姜堰區鎮(街道、園區)實踐鍛煉,行政關系和工資關系掛靠姜堰區委組織部青年干部培訓中心。
3.選聘人員試用期滿后,由區委組織部會同實踐鍛煉單位對其進行綜合考核,并根據個人專業特長及崗位適應情況,安排到相應機關事業單位,同時將行政關系和工資關系轉到新單位。
4.選聘人員由區人才辦參照泰州市、姜堰區“人才強企”政策標準統一發放“購房券”和生活補貼,具體項目和標準如下:
(1)“購房券”:博士研究生10萬元,碩士研究生6萬元,本科生5萬元;
(2)生活補貼:博士研究生2萬元/年,碩士研究生1萬元/年,本科生0.5萬元/年,連續發放3年。
5.選聘人員由姜堰區委組織部、姜堰區人才工作辦公室跟蹤管理,納入鄉科級后備干部隊伍重點培養。
五、紀律與監督
選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程序和標準,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
六、本簡章由中共泰州市姜堰區委組織部、泰州市姜堰區人才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23-88869158;
QQ工作群:214458593。
附件:
中共泰州市姜堰區委組織部
泰州市姜堰區人才工作辦公室
2017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