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擬聘用于學梅同志為事業單位人員公示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有關規定,經發布招聘信息、報名、筆試、資格復審、面試、考核、體檢等程序,現將因懷孕延遲參加體檢并合格的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于學梅同志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2017年2月10日至2017年2月20日)。
公示期間,如有異議,請向中共保山市委組織部、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聯系電話:0875-2122559、0875—2162447)。
中共保山市委組織部
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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