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分確認時間、地點
1、加分時間。報考黔西南州公務員和人民警察的考生,可在2012年5月28日至6月1日(工作日內)期間進行加分審核確認。
2、地點。報考2012年黔西南州行政機關和公安機關職位的考生,統一到黔西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州體育公園內)進行加分審核確認;報考六大類及群團機關、鄉鎮機關、定向招錄鄉鎮公務員職位的考生,統一到中共黔西南州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州委大院內)進行審核確認。
二、加分確認政策
少數民族考生報考的單位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轄縣(市、區、特區)、鄉鎮(街道辦事處),民族自治縣及所轄鄉鎮(街道辦事處),民族鄉(鎮)的,在筆試總成績中加5分。
定向考錄鄉鎮機關公務員和從優秀村干部中考錄鄉鎮機關公務員報考人員在任職期間(工作期間、服役期間)曾獲得國家級表彰的加10分;省部級表彰的加8分;市(州)或廳級表彰的加6分。
具備多項加分條件的,只取最高分值加分,不重復加分。在筆試總成績中加入相應分值。
三、加分確認證明材料
符合少數民族加分條件的考生,需持網上打印的《報名信息表》一式兩份以及能證明少數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加分審查;定向考錄鄉鎮機關公務員和從優秀村干部中考錄鄉鎮機關公務員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如實填寫《貴州省2012年定向考錄鄉鎮公務員加分申請表》(以下簡稱《加分申請表》,附件3)后,進行加分審查。
逾期未辦理加分手續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加分。
加分經州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后,對符合加分條件的,在筆試成績公布前向社會公示,公示結果無異議的,予以加分確認。
咨詢電話:0859-3223231
0859-3229852
中共黔西南州委組織部
黔西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0一二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