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衛計局,市直醫療衛生計生單位,惠城區內民營醫療機構:
根據《2017年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公告》精神,為認真做好2017年醫師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辦法
1.考生登陸國家醫學考試網認真閱讀《網上報名須知》,按要求填報報名信息,并上傳照片及打印;
2.考生繳納考試費實行網上自助繳費模式,考試費繳納在考生報名資格通過考區審核后進行,由國家醫學考試中心報名網頁提供統一繳費鏈接,各考點不再另行向考生開單收費;
3.考生在國家醫學考試中心網站(下稱國家網)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成功后打印《報名成功通知單》,憑《通知單》到報名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核。現場資格審核主要審核考生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準確性和完整性,重點審核考生的身份證明、報考學歷、所學專業、學制、學習形式、試用機構及試用崗位、報考類別、注冊年限(執助報考執業)等信息,同時核對考生網報信息與所提供材料信息是否一致,若有錯誤應及時在國家網及省網中進行修改或完善,核驗信息無誤后,由報名點在國家網打印的《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考生手寫簽名確認,信息一經確認一律不得更改。從2017年起,不再受理個人報名信息修改。考生須于3月10日24:00前登陸“廣東省醫師資格考試考生報名暨資格審核信息系統”(網址:http://jy.gdwsrc.net),填寫個人基本報名信息,并在該系統上傳所需報名材料原件掃描件(單個掃描件大小應為50kb-120kb),打印《醫師資格考試廣東考區考生報名材料清單》并手寫簽名。現場審核期限內,考生應按規定提交紙質報名材料。
4.到指定地點提交報名資料進行現場審核,確認報名信息。
二、報名條件
執行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2014版)的相關規定。
三、網上報名時間及網址
1.網上報名時間:自國家衛計委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2017年第01號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2月22日24時前。
2.衛計委國家醫學考試網網址:http://www.nmec.org.cn。
3.醫師資格考試廣東考區報名暨資格審核信息系統網址:http://jy.gdwsrc.net。
四、現場報名(審核)時間及地址
(一)現場報名時間:2016年2月24日—3月10日。
(二)現場報名安排:見附件1《惠州考點2017年度醫師資格考試工作進度安排》。
(三)現場報名地址:
1.各縣(區)衛計局負責本轄區考生的現場報名及資料整理工作。
2.市直公立醫療機構、市衛計局登記注冊的社會辦醫療機構、駐惠軍隊所屬醫療、預防、保健機構的考生(以下簡稱市轄區考生)直接到惠州市衛計局現場報名審核,地址:惠州市江北富民路10號市衛計局10樓會議室。
3.下放惠城區衛計局的社會辦醫療機構(門診部、診所、醫務室、醫院等類別醫療機構)的考生直接到惠城區衛計局現場報名審核。
五、注意事項
(一)現場報名需提交資料:按照省考區《2017年醫師資格考試考生報名材料整理裝訂及分類報送要求》(附件2)提交資料。
(二)學歷鑒定要求:根據省考區文件要求,考生遞交的畢業證書全部必須提供學歷鑒定證明。
1.大專及本科以上學歷:可登錄中國高等學歷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網上驗證,現場報名時同時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驗證網址:http://www.chsi.com.cn。
2.中專學歷:現場報名時提交廣東省教育廳《學歷證書鑒定證明》,驗證單位:廣東省教育廳學歷證書認證中心,學歷鑒定地址:廣州市農林下路72號3樓,電話:020-37626990。
3.分段培養學歷:所持的報考學歷為分段培養學歷的,各階段學歷均應附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高等學校學歷)或廣東省教育廳《學歷證書鑒定證明》(中等專業學校學歷)。
(三)考生備案要求:關于做好2017年醫師資格考試報名備案工作的通知》(惠市衛函〔2016〕736號,附件3)精神,擬于2017年在廣東省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應提前進行備案。
1.已備案考生:于2016年10月前已向惠州考點確認備案的考生,現場報名時應同時提交《廣東省惠州考點醫師資格考試報名人員試用備案匯總表》本人信息頁。
2.未備案考生:
未備案但能夠提供社保憑證考生:由試用單位書面陳述未予備案的原因,持試用單位為考生繳納社保的憑證作為證明材料報考,具體要求按省考區《2017年醫師資格考試考生報名材料整理裝訂及分類報送要求》(附件2)辦理。
3、既未備案又不能提供社保憑證或2016年準考證考生:
縣(區)考生,由各縣(區)報名點負責核實本轄區內考生的試用情況,確實符合試用期年限規定的,由所在工作單位向報名點提交相關人員工資發放、在本單位工作期間開具處方、考核等具體憑證,經報名點審核確認,并在相關醫療機構對相關人員名單公示5個工作日后,統一填報《未備案但報名點確認符合試用期規定考生花名冊》(附件4)加蓋公章,報市考點復核。
市轄區考生,由各試用單位書面說明原因,由所在工作單位向考點提交相關人員工資發放、在本單位工作期間開具處方、考核等具體憑證,經考點審核確認,并在相關醫療機構對相關人員名單公示5個工作日后,填報《未備案但試用單位確認符合試用期規定考生花名冊》(附件5)加蓋公章,由試用單位相關負責人將情況報市考點復核。
經審核符合試用期規定考生,市考點辦公室將統一匯總《未備案但考點確認符合試用期規定考生花名冊》報省考區審核決定。
(四)軍隊考生報名要求:軍隊考生須由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干部部門、后勤機關衛生部門審核,并在《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上簽署“同意報考”的審核意見,并加蓋政治機關干部部門、后勤機關衛生部門兩個部門的公章。
(五)所有考生均應提交試用單位《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其中《醫療機構許可證》副本要求必須在有效期內,工作單位必須具有與考生報考類別相適應的診療科目。
(六)復印件須經衛計行政部門雙人核驗原件并簽名加具報名點公章,整份報名材料需加蓋騎縫章。
(七)畢業證、身份證、醫師資格證、執業證等各種材料上的姓名、年齡必須完全一致。如有不符合的,必須提供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
(八)各縣(區)衛計局和市直醫療衛生計生單位應提交考生報名名冊(按類別分類),并于3月15日前將報名材料報送惠州考點,臨床、口腔、公共衛生類別考生報名材料送醫政科,中醫類別(含中西醫結合)考生報名材料送中醫科。
(九)需要申請短線醫學專業加試(僅限院前急救和兒科崗位)的考生可在國家醫學考試中心網站網上報名時自行選擇。
(十)2016年起除廣州考點外的口腔、公共衛生類別考生的實踐技能考試統一安排在廣州實施,實施方案參照粵衛辦函〔2016〕47號文。
六、其他要求:
請各單位負責醫師資格考試的工作人員及時通知本單位考生有關報考事宜。2017年醫師資格考試報名相關表格可在惠州市衛計局公眾信息網政策法規欄目(http://wsj.huizhou.gov.cn)下載,如有問題請及時與考點辦公室聯系(聯系電話:惠州市衛計局醫政科2833085,中醫科2833093)。
201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