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7年2月6日-2月10日(每日北京時間10:00-19:00)。同一崗位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之比不得低于1:3,達不到該比例的,經阿克蘇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調整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3.現場報名地點:阿克蘇市迎賓路25號為民服務中心B座一樓西側(體育中心對面)。
4.報名需帶材料:《阿克蘇地區公安消防支隊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消防文職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見附件3),身份證、戶口薄、畢業證、學位證、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證件照片2張及招聘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資格初審工作同報名工作一并開展。其中: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須提供民政部門頒發的烈士證書和證明其關系的相關材料原件、復印件;
(2)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須提供地(州、市)及以上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管理辦公室(團委)出具的相關證明;
(3)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須提供地(州、市)及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三支一扶”辦公室)出具的相關證明;
(4)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須提供地(州、市)委組織部出具的相關證明;
(5)在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6.繳費:資格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根據新價非字〔2000〕25號文件規定,現場繳納報名費、筆試費,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報名費15元,筆試費40元。
7.領取準考證:資格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于2017年2月16日—2月18日到阿克蘇市交通路119號阿克蘇地區公安消防支隊領取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
8.招聘崗位條件中涉及的專業大類及具體專業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參考目錄(2016)》執行。涉及大類的,報考人員所持畢業證專業須是大類中所列專業;涉及具體專業的,報考人員所持畢業證專業須與崗位要求的具體專業相符。
9.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以上報名步驟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