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市有關招考文件的精神和市直有關學校實際情況,漳州市教育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碩士及以上研究生畢業各學科新任教師19名,現將公開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年齡:18-35周歲(即在1981年1月15日至1999年1月15日出生)。
6.未入編(截止2017年1月15日非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7.具備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學歷、學位要求:全日制研究生學歷、碩士或以上學位,且本科階段須為全日制普通院校畢業,本科所學的專業與研究生所學的專業(研究方向)必須一致。2017屆全日制普通院校畢業生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必須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
職位要求的“持有中學教師資格證書”必須在2017年1月15日前取得(教師資格筆試合格證、面試合格證及普通話合格證三證在2017年1月15日取得視同取得教師資格證書)。
報考者的學歷必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有學位條件要求的,須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簡稱學位網,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詢認證。留學人員必須在2017年1月15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8.面向范圍為全國。
9.職位條件一覽表里面的學歷類別要求為“全日制”是指經教育部門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中等院?;蚩蒲性核?、執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通過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并且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里面的學習形式為“普通全日制”。
10.下列人員不得報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和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招聘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考職位。以上辭退、現役、試用期等有關資格條件,均以報名截止日為截止時間,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
二、報名
1.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者通過漳州教育網站進行報名(網址:www.zzyz.net),報名時間為2017年1月23日8:00—2月1日17:00。報考者應認真閱讀網上報名有關注意事項,在規定時間內上網報名。
2.報考人員報名時須認真閱讀各職位招聘資格條件,確認自己符合擬報職位條件方可報名,并須對本人的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報名表上填寫的專業名稱應與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一致,否則視為信息失真。凡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職位要求的,一經核實,立即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考者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經漳州市教育局認定,取消其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我市事業單位,列入考生的誠信檔案。
3.在網上報名期間,招聘單位將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初審。報名提交后三天內完成審核確認并以電話(或手機短信)或漳州第一中學校園網公告等形式進行通知。
4.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報名人數與職位擬聘人數的比例達不到3:1的,原則上應減少該職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該職位招聘。情況特殊需降低比例開考的,經漳州市事業單位招聘主管部門研究同意后另行公告。
5.參加筆試人員應提交報名登記表、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未領到畢業證書的應屆生可提供就讀院校提供就業推薦表)、教師資格證及職位要求的相關材料(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張。
進入面試時,招聘單位將對報考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
6.報考人員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保持暢通,否則后果自負。
7.擁有“雙專業”(不含輔修專業)、“雙學位”的報考人員可以選擇符合招聘崗位設置的專業條件、國家(省)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任一學歷(位)報考。報考者的學歷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及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簡稱學位網,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詢認證;福建省“雙專業”、“雙學位”畢業生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須在福建省教育廳門戶網站(http://www.fjedu.gov.cn/)的查詢平臺可查詢認證。
三、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科目為教育教學類專業知識。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月6日上午9:00-11:00,地點為漳州第一中學。
3.筆試成績計算辦法。筆試滿分為100分,60分(含60分)以上為合格。筆試成績在考試結束后三天內在漳州市教育網站公告。
4.加分事宜。退役運動員、退役士兵、服務基層項目(包括“三支一扶”、“服務社區”、“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大學生村官”等)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可享有筆試成績加分待遇。其中退役運動員、退役士兵的加分條件和標準按照閩人發[2006]10號執行,“三支一扶”的加分條件和標準按照閩委辦[2006]73號執行,“志愿服務西部”和“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的加分條件和標準按照團閩委聯[2007]7號執行,大學生村官的加分條件和標準按照閩委組通[2013]86號執行。
以上加分可以累計,但最高不得超過10分。報考人員必須筆試卷面分達到合格線的方可享受加分待遇,筆試成績加分不受滿分的限制。有關加分證明材料請于2017年2月10日前報送市教育局人事科審核。截止2017年8月31日服務期滿未領取考核合格證書的服務基層畢業生需提供服務地黨委組織或政府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間德才表現、總體評價達合格的證明材料,逾期按不加分處理。
5、筆試成績
筆試成績為筆試卷面分與各項加分之和。
(二)面試
1.從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報考人員中按職位擬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以上為合格;進入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數時,報考者的面試成績應達到70分以上為合格。
2.面試方式:片段教學或課堂試講。
3.面試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四、體檢
1、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計算,以職位擬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如遇總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高者確定體檢對象;如筆試成績相同,以筆試卷面分高者確定體檢對象;如遇筆試卷面分再相同,加面試一場,以面試成績高者確定體檢對象。
2、報考者或招聘單位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的7天內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錄用或取消錄用。體檢缺席者,取消錄用資格。
3、體檢標準按照《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執行。
五、考核
1.體檢合格的考生為考核對象。
2.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3.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職位和體檢之前放棄的職位,由招考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經市人社局批準后,方可在報考職位且考試總成績達到合格的報考者中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合格后放棄或取消考核資格,所空缺的職位不再遞補。
六、選崗
同一職位有多個崗位的,按報考職位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依序選崗。如遇總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如筆試成績再相同,以筆試卷面分高者優先;如筆試卷面分再相同,以學位高者優先;若都相同采取簡單有效的方式確定。不選崗的視為放棄錄用資格。
七、錄用
對擬錄用人員按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結果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納入編制管理,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享受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有關待遇。新錄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其他說明
1.本次招聘考試由漳州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2.其它未盡事宜按《中共漳州市委辦公室、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漳州市市直事業單位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漳委辦發〔2006〕24號)和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委編辦《關于2016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16〕5號)等有關的文件規定執行。
3.考試成績、資格審核、面試、體檢對象等有關招聘信息將通過漳州市教育網站發布。
4.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組織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試題等,誤導報考人員的,均與招聘主管部門無關。鄭重提醒廣大報考者要誠信考試,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利用電話等手段上當受騙。
咨詢電話:0596-2022008 0596-2049362
監督電話:0596-2050940 0596-2063942
漳州市教育局
201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