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昆明市人民政府批準,石林縣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9名,其中管理崗位7名,專業技術崗位62名,現就招聘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圍和對象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符合條件的各類高等院校全日制(國民教育)大專及其以上應、往屆畢業生。年齡18—35周歲(1977年8月31日—1994年5月31日之間出生)。
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不在本次公開招聘范圍內。
二、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條件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詳見《石林縣2012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應聘人員需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石林縣2012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1)。專業依照《云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學科)指導目錄(試行)》(2012年修訂)執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在職人員無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曾參加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違紀人員不滿5年的;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招聘條件的。
三、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和所需證件材料
(一)報名方式、時間和證件材料
1.報名方式:本人現場報名,不受理委托代報和網絡報名等方式,逾期不再受理報名。每個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考生對自己提供的報考信息真實性負責,如發現報考信息有不真實情況的取消報考資格。
2.報名時間:2012年5月24日至5月2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3.報名地點:石林縣政務服務中心各相關單位窗口(石林縣鹿阜街道辦事處石林中路124號民族體育場);無窗口的在石林縣就業局大廳設置的報名點(石林縣鹿阜街道辦事處石林中路122號民族體育場)。
4.報名時需提供的證件材料
(1)2012年畢業生須持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學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往屆畢業生持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證明本人工作技能的相關材料和崗位所需的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如:教師資格證、職稱證或執業資格證;
(3)已就業的提供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一份;
(4)公民身份證或其他能證明身份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同底一寸彩色照片2張(背后注明姓名及身份證號碼);
(6)《石林縣2012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一份;
(7)《石林縣2012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附件3)一式二份。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共同負責,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監督、指導。每個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報名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達不到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計劃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
四、考試的方法、科目、范圍和時間、地點
(一)筆試
1.領取準考證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2年7月1日至7月3日上午12:00點前;地點:石林縣行政中心336室(石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員管理科)。逾期未領取的,視為自愿放棄考試資格。
2.考試方式、科目和范圍:考試方式為閉卷考試。報考崗位代碼為01——26的考生,筆試考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主要內容為政治和經濟基本理論、公共管理、法律基礎、職業能力、職業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識等。報考崗位代碼為27——33的考生,筆試考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和專業基礎相關知識,其中綜合基礎知識占30%,專業基礎相關知識占70%;報考崗位代碼為34——52的考生,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和衛生醫療基礎知識,其中綜合基礎知識占30%,衛生醫療基礎知識占70%。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3.考試時間和考試地點。時間:2012年7月4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地點:詳見準考證。
4.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石林政務網公布。
(二)面試
1.進入面試人選確定:筆試結束后,經公示無異議,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崗位擬招聘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如出現等額面試,筆試成績不得低于同類考生筆試成績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面試。根據筆試成績,進入面試人員自愿放棄的,空缺的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2.考試方式和科目:報考崗位代碼為01——33的考生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內容為綜合性知識;報考崗位代碼為34——52的考生,面試采用結構化和實踐技能操作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內容為綜合性知識和專業技能。
3.面試的時間、地點及人員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石林政務網進行發布和公示。
(三)考試成績的計算方法、合格分數線和考核人選的確定。
1.筆試卷面總分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50%;考試成績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石林政務網公示5個工作日;
2.面試總分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50%,考試成績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石林政務網公示5個工作日;
3.考試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荚嚳偝煽兒细穹謹稻€為60分??荚嚳偝煽冊诶ッ魇腥肆Y源和社會保障網、石林政務網公示5個工作日。
4.公示期間,考生可申請查分。
(五)考試注意事項
考試時請攜帶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和考試用具。報考崗位代碼為27——33的考生,筆試考試時可攜帶計算器。
五、考核、體檢
1.經公示無異議的,依據考試總成績,在合格分數線(60分)及以上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參加考核和體檢人選。等額面試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
2.考核及體檢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己藘热葜饕☉溉藛T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實績和學習情況等;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定并結合行業和崗位特點確定。
3.在考核或體檢中不合格的人員,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取消其擬聘用資格,并書面告知理由。因此產生的空缺,從本崗位考試總成績在合格分數線及以上人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4.如果同一崗位出現兩名及以上報考者總成績相同,取面試成績較高者進入考核及體檢;若面試成績也相同,加試一場面試,按加試的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5.考核、體檢的時間、地點及人員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石林政務網發布。
六、聘用
1.根據考核、體檢情況確定擬聘人員,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石林政務網公示7個工作日。
2.公示無異議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招聘單位按規定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七、招聘紀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委、監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監督。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受理群眾的舉報,并按管理權限及時處理。
(二)聘用單位負責人及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應回避。
(三)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兩年內不得參加事業單位招聘用考試,已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
1.弄虛作假,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應聘資格的;
2.在考試、考核和體檢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違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的行為。
八、其他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動放棄,相應崗位由達到考核、體檢條件的應聘人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1.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的(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
2.公示期滿1O個工作日內,聯系不上擬聘人員本人的。
(二)根據云價收費〔2011〕15號文件和滇發改費昆石〔2011〕第024001號規定,考生報名時交納筆試考試費50元;進入面試的人員,每次收取面試考試費50元。
(三)未盡事宜按照《昆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試行)》(昆政辦〔2008〕80號)文件及相關規定執行。
(四)招聘簡章由石林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九、監督電話
石林縣監察局:0871-7796277
石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1-7796492
附件:
1.《石林縣2012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3.《石林縣2012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
石林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代章)
二O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石林縣2012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在線閱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