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2017年深圳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報名有什么免考條件?
答:(1)2014年9月1日前取得自學考試教育學和心理學課程合格證書,其成績可作為2017年前(不含2017年秋季)面向社會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有效成績,可于2017年春季直接報名參加市教育局單獨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注:關于“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請咨詢我市教育局師資處,咨詢電話:0755-88128483)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博)士可以直接申請認定與所學專業、學段相對應的教師資格。
(3)2016年6月1日以后入學的全日制幼兒師范學校師范生、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博)士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均應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全國統考。
(4)根據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全國有效的通知》(教資字〔2012〕24號)精神,已在外省參加過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且取得單科以上合格成績的考生,在滿足廣東省報考條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內可免予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