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校組織的考試和考察結果,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和招生監督小組集體討論,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則,參照普通高考的錄取辦法,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確定下列同學為擬錄取考生,現予公示。擬錄取的考生如果不在教育部公示的具有保送生資格的考生名單之內,或不符合相關省份的錄取規定,我校將取消其擬錄取資格。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7年1月12日
附:各專業擬錄取考生名單(排名不分先后)詳情請參考http://zsb.gdufs.edu.cn/info/1012/269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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