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東莞考點報名工作通告
來源:東莞市人民政府網 閱讀:1255 次 日期:2017-01-12 13:5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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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于2017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6〕187號)和國家衛生計生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關于2017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衛人才發〔2016〕122號)、省人社廳省衛計委《關于做好2017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16〕238號)文件精神,2017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將于2017年5月20、21、27、28日舉行?,F將本考點報名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專業類別、各科目考試時間及考試方式

(一)專業類別

報考人員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在《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選擇報考相應專業。每門專業的中、初級考試科目均為4科: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忌蛇x考其中部分科目,也可全選。2016年參加本專業考試已合格的科目,可以不再報考,只需補考其他科目即可,也可以全部科目都報考。

(二)考試方式及時間

采用人機對話方式進行考試的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考試日期和時間
基礎知識 5月20、21、27、28日 8:30-10:00
相關專業知識 11:00-12:30
專業知識 14:00-15:30
專業實踐能力 16:30-18:00

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的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考試日期和時間
基礎知識 5月20日 9:00-11:00
相關專業知識 14:00-16:00
專業知識 5月21日 9:00-11:00
專業實踐能力 14:00-16:00

二、報名條件

凡符合《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及《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二)報考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初級資格者,除應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相應的學歷資歷。

報考藥(技)士者,需具備相應專業中專以上學歷。

報考藥(護、技)師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專畢業,擔任藥(護、技)士職務滿5年;

2.大專畢業,見習期滿1年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

3.符合報名條件的應屆本科以上畢業生。

根據《執業醫師法》的有關規定,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的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不屬本次考試范疇。

根據《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辦法》的規定,護理學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不屬本次考試范疇。

(三)報考衛生專業中級資格的人員,除具備(一)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職務滿7年;

2.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6年;

3.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4年;

4.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2年;

5.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

報名參加2017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級別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時間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2016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的全日制學歷或學位,并且要符合《關于舉辦高等醫學教育的若干意見》(教高〔2002〕10號)、《關于規范醫學類專業辦學的通知》(教高〔2014〕7號))和《廣東省衛生計生委關于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學歷教育有關問題的通知》(粵衛函〔2016〕1379號)等文件規定。

(四)其他相關規定

1.尚未取得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報考者應按照畢業證書所學專業,參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專業目錄、本科專業目錄和研究生專業目錄進行報考。

2.已取得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報考者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在《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選擇報考相應專業類別。

3.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須取得該培訓合格證書。

4.按照《關于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有關規定,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按照《國務院關于建立全科醫生制度的指導意見》(國發〔2011〕23號),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經過規范化培養的全科醫生,可提前一年參加衛生專業中級技術資格的全科醫學專業類別的考試。

5.通過單位調入、軍隊轉業安置或個人來粵自主創業擇業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其在省外經參加國家規定的統一考試取得的相關的專業技術資格,可作為報考高一檔次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有效依據;其在省外經評審取得的相關的專業技術資格,須按《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省外來粵人員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確認的暫行辦法》(粵人社發〔2010〕306號)經確認取得我省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方可作為報考高一檔次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有效依據。

6.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規定,符合報考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可報名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香港、澳門、臺灣居民申請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可按照就近原則在內地考區報名參加考試。報名時應向當地考試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教育部(國家教委)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在醫療衛生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7.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

8.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不受單位性質和戶籍的限制,均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工作選擇報考專業類別參加考試。

9.對單科考試成績在有效期限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異地參加本專業未考科目的考試并成績合格的考生,由該地區進行數據合成統計,并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發該專業資格證書。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2017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期內;

(4)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5)省衛生計生委規定的其它情形。

三、報名方式和報名材料

(一)考試報名全國統一采用考生網上報名方式。

報名網址: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

(二)報考者須提交下列證件及材料:

1.《申報表》。

2.有效身份證件。有效身份證件須與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中所填寫的證件類型一致。

3.畢業證或學位證書。以碩士、博士學位作為報考依據的,須提交相應專業學位證書。

4.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報考上一級別工作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應具有下一級別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博士學位報考人員除外)。

5.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護士執業證書。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301至365專業的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并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醫師執業證;報考專業代碼為203、204、368至374專業的人員,應提交有效的護士執業證書。

6.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報考醫學類相應專業(指臨床醫學類、口腔醫學類、中醫學類和中西醫結合類)的人員,須按相關文件要求提交《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

7.受聘師級職務聘書。以中專學歷報考中級資格的人員,須提交受聘相應專業職務滿7年的聘書。

8.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飘厴I生就業報到證(通知書)、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通知書)。尚未取得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報考人員(2016年參加本專業考試部分科目已合格人員除外),須提交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飘厴I生就業報到證(通知書)、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通知書)。

9.報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以上提交的證件及材料,均為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須所在單位或檔案存放單位核實并加蓋印章。《申報表》各欄目內容須與提交的證件及材料信息一致。

四、報名工作程序和計劃安排

(一)考生網上預報名

時間:2017年1月3日~1月22日

考生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根據報名須知在網上填寫個人報名信息,并打印《2017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

(二)現場確認程序

時間:2017年1月4日~1月24日

1、市屬醫療衛生計生單位考生按單位指引分別在市醫管中心報名點或本院報名點進行現場確認。

2、鎮街醫療衛生機構考生按有關要求攜帶相關的證件、證明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內先到所在單位的人事部門初審,由單位統一將紙質材料送到所在鎮街的“報名點”(設置在各鎮街醫院人事科,石龍鎮設立市第八人民醫院人事科)辦理現場確認手續,再由“報名點”在規定時間內送到東莞“考點”(設置在東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人事科)復審所有考生的申報材料,最后由“考點”送省衛計委人事處?,F場確認需攜帶的材料請參照附件2。

3、鎮街醫院報名點負責本鎮街所有公立、社區、民營醫療衛生機構考生的現場確認工作。報名點制定現場確認工作計劃,合理安排現場確認的時間,并通知到位所在鎮街的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同時上報東莞考務辦(備案)。

4、各民營醫療衛生機構考生(以所在單位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上標明地點為“報名點”的歸屬地)的申報材料初審及送“報名點”現場確認的工作,統一由各鎮街衛生計生行政管理部門負責。

(三)現場確認的材料受理及審核要求

各“報名點”必須按當年申報條件嚴格審核考生的紙質申報材料,條件不符合的考生必須按原報送渠道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必須確保完整打印《考生報名信息確認單》并交由報送單位轉給考生本人確認簽名后送回?!洞_認單》統一裝訂在申報紙質材料最后一頁。

(嚴禁代考生確認簽名,一旦出現問題,后果自負)。

(四)報考費用的收繳

在所有考生信息復審完成后,于后期另行發通知統一收取。廣東省暫未實行“網上繳費”,繳納程序與往年相同。費用標準:初、中級資格資格俱為每科目50元。

對報名點的確認工作有意見和建議的,可撥打考點監督電話:23281199。

六、準考證打印及成績公布

1.通過報名資格審核的考生,可于2017年4月28日至5月27日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打印準考證,并按期參加考試。

2.考后2個月將公布考試成績,考生屆時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查詢。

3.考生成績單統一在網上自行打印。資格證的領取統一由各“報名點”負責辦理,不受理個人領取。

七、其他

1.考試指導用書的購買問題:“考點”及“報名點”不辦理統一訂書手續。如需要集體訂書的單位可直接與有關圖書公司聯系。

2.有關本次考試報考工作的最新動態,請東莞考生密切留意東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公開網站上的最新公告,或撥打咨詢電話:23281199。

上述咨詢僅向東莞考點考生開放,其他考點考生請咨詢報名所在地的考點或報名點。

東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7年1月

附件:

附件1.2017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初中級考試報名條件及相關要求

附件2.2017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東莞考點考生報考注意事項

附件3.東莞衛生資格考試常見問題解答(定稿)

附件4.2017年-鎮街衛生計生管理部門聯系方式

更多信息請查看考試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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