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及其所屬事業單位工作的需要,經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全縣公開選調10名工作人員(其中:4名行政機關公務員、6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選調工作的原則和方法
選調工作堅持面向基層、德才兼備、人崗相適的選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考核等方法程序,切實把政治素質高、工作能力強、業績突出、與人民群眾關系密切、群眾公認的人員選調充實到縣政府辦公室工作。
二、選調的范圍和對象
這次選調范圍和對象是:年齡在30周歲(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全縣行政機關、財政全供事業單位(不含教師和醫護技人員)在冊、在編、在職且具有普通高等學校本科以上學歷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工作人員。
三、選調報考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上堅定可靠;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達到規定的學歷條件;
4、達到規定的年齡條件;
5、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4、因違法、違紀正在被調查處理的;
5、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6、在職人員近三年年度考核有被定為不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定等次的(不含因在試用期內考核不定等次人員)和涉及最低服務年限未達到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7、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17年1月17日至1月1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二)報名地點:縣人民政府辦公室106房間。
(三)報名辦法: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者須本人持有效身份證、畢業證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報名同時提供近期二寸彩色照片3張,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出具的準予報考介紹信。報名時填寫《新蔡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及所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申請表》一份。
新蔡縣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的主要內容為: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范圍和對象、學歷及其他資格條件。資格審查貫穿于選調工作的全過程。
(四)領取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接到通知后,逾期不領者視為考試自動棄權。
五、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h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將根據報名人數確定是否進行筆試和面試。若進行筆試將重點測試應聘者的基本技能和公文寫作能力。
1.筆試。
筆試主要內容為公文寫作能力測試,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應試人員須攜帶準考證、本人有效身份證。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低于70分不進入面試,如該崗位沒有滿足條件的對象,該崗位不再選調。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分崗位,按1:3的比例,采取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若不進行筆試,所有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全部進入面試。實際參加面試的應試者人數達不到規定的面試比例的按實際參加人員進行面試。
面試根據崗位特點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主要考察應試者的綜合分析能力、言語表達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應變能力、自我情緒控制、人際合作意識與技巧、求職動機與擬任職位的匹配性、舉止儀表等,滿分為100分。面試總時間不超過10分鐘。
3.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六、體檢
根據考試成績,按擬聘用崗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如出現應試者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情況,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如筆試成績也相同或未進行筆試的,則通過加試的方式以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原人事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七、考核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核對象。具體考核工作由縣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按照有關規定制定考核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
八、公示
對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選調人員。對擬選調人員將在新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九、錄用
公示期滿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工作的,按照程序由縣編委辦、人社部門辦理入編和人事關系手續。
如遇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出現不合格或放棄的,由縣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決定是否遞補。
十、紀律要求
選調工作要嚴格遵守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方案規定的條件標準和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并主動接受有關部門及社會公眾監督。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參考人員、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按照相關規定嚴格追究責任。從事公開選調的工作人員與參加選調人員有回避關系的,應當實行公務回避。
十一、未盡事宜由縣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和確定
咨詢電話: 0396-5968039、5999978
2017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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