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考生思想政治考核及體檢合格、取得我校專業考試合格證,省考專業課和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所在省規定的藝術本科分數線之后,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專業課成績×60%+文化課成績×40%)。在錄取過程中,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專業課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若考生的專業課成績也相同,素描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按照山西省的相關規定,在山西省招生錄取時在“文化成績達線、校考專業成績合格”生源范圍內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計劃,按照在“文化成績達線、山西省相應專業統考(聯考)成績合格”生源范圍內征集志愿(綜合成績計算方式同上),但優先錄取??紝I成績合格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