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省直管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省直及中直駐皖有關單位:
根據省檔案局、原省人事廳《關于印發<安徽省檔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的通知》(皖檔聯發〔2002〕6號)精神,現就安徽省2017年度檔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合格標準及答題方式
2017年度安徽省檔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定于4月16日舉行,考試分為中級(檔案館員)、初級(檔案助理館員和檔案管理員)兩個級別。具體考試時間和考試科目如下: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4月16日 | 上午8:30-11:00 | 基礎理論知識(中、初級) |
下午1:00-3:30 | 檔案工作實務(中、初級) |
2017年度安徽省檔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各級別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60分(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考試采取閉卷方式,用黑色墨水筆在試卷上作答。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社會主義祖國,遵紀守法;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履行崗位職責,恪守職業道德。
2.按有關規定,參加檔案專業繼續教育培訓,取得相應的繼續教育證書。
(二)學歷及年限條件
1.參加檔案管理員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大學專科及中專畢業。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應在畢業后從事檔案工作滿1年。
2.參加檔案助理館員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檔案專業工作滿1年;
(2)大學專科畢業后,從事檔案專業工作滿2年,或大專畢業擔任管理員職務滿1年;
(3)中專畢業后,從事檔案專業工作滿4年,或中專畢業擔任管理員職務滿3年。
3.參加檔案館員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博士學位;
(2)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檔案專業工作滿1年;
(3)取得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從事檔案專業工作滿2年;
(4)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檔案專業工作滿4年,或大學本科畢業擔任助理館員滿3年;
(5)大學??飘厴I后,從事檔案專業工作滿6年,或大學專科畢業擔任助理館員滿4年;
(6)中專畢業后,從事檔案或相近專業工作滿15年,且擔任助理館員滿4年;
(7)原已評聘非檔案系列中級專業職務,現從事檔案專業工作滿1年且業務考核合格者;
(8)原已評聘非檔案系列助理級專業職務任職滿4年,且從事檔案專業工作滿1年,業務考核合格者。
因考試違紀被處理,尚在禁考期內的考生,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三、報名、報考資格審查、繳費時間及辦法
(一)網上提交報名信息
考生須于2017年2月13日9:00至2月26日17:00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http://www.apta.gov.cn),按照網站規定的流程填寫個人報名信息、上傳本人照片,并于下個工作日中午12時后上網查看照片審查結果。凡照片審查不合格的,要重新上傳照片;照片審查合格的,即可下載打印報名表。
各市信息管理人員應在報名開始前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后臺,設置本市報考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和報名咨詢電話,并在報名過程中及時進行照片審查,確保報名工作順利進行。
(二)現場審查報考資格
考生根據規定的報考條件,攜帶有關報名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職務聘任證書、繼續教育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從安徽省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的報名表),按規定時間到當地資格審查地點辦理報名手續,各市人社局、檔案局于2017年3月5日前完成報考資格審查工作,各市信息管理人員應及時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后臺將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作資審通過標記。在肥省直及中直單位考生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于2017年2月26日前將報名材料交所屬單位人事部門,各單位人事部門于2月28日將通過初審人員的報名材料、《2017年度安徽省檔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資格審查花名冊》(見附件)送省人事考試院。屆時省人社廳、省檔案局現場進行省直考區報考資格審查(不受理考生以個人名義報送的材料)。凡在報名審查中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即予取消報考資格;對弄虛作假者,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網上繳費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6〕240號文件規定,考生應繳考試費用為每人120元。
凡通過現場資格審查的考生須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按繳費流程,于2017年3月19日17:00之前通過易寶支付考試費用。如對費用支付問題有疑問,請咨詢易寶支付24小時客服熱線:400-1500-800??忌U費成功以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收到所繳費用為準。未按規定的流程和時限辦理報名手續或未支付考試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四、考點設置與準考證辦理
省人事考試院對全省報名信息進行匯總,根據報名情況安排考點、編排考場和準考證號碼??忌?017年4月11日16:00起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本人準考證。
五、注意事項
考試教材征訂事宜請與省檔案局聯系。
廣德縣和宿松縣的考試考務工作分別由宣城市和安慶市統一安排。
考試考務組織工作按《安徽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則》(皖人社發〔2013〕2號)、《安徽省人事考試考點考場管理細則(試行)》(皖人社發〔2013〕5號)實施。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處理,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執行。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