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街道)勞動保障所、各有關單位、有關企業:
為切實服務企業、服務群眾,區人力社保局根據衢委辦通〔2017〕2號及衢市人社就〔2016〕179號文件要求,決定組織我區企業參加“衢州市2017年春季人力資源交流大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大會總體安排
1、時間:大會時間為期三天,定于 2017年2月4日—6日,每天上午 8:30至下午4:00。
2、地點:衢州市會展中心(南湖廣場)。
3、攤位設置:大會第一天預設招聘攤位300個(每個攤位2家企業),大會第二、三天預設招聘攤位150個。
二、組織領導
舉辦春季人力資源交流大會是市委、市政府促進就業和擴大就業、更好地服務企業和服務群眾、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一項重要措施,各鄉鎮、街道勞動保障所要積極配合做好轄區內的人力資源交流大會信息通報、宣傳及發動工作。一是保證招聘單位落實,及時做好參會單位信息收集、發布工作;二是積極利用有效資源,為大會提供創業項目;三是充分利用各級就業信息平臺以及新聞媒體,及時將有關大會信息宣傳落實到社區(村組),確保有就業愿望的城鄉求職人員,特別是就業困難人員、復退軍人、農民工和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及時了解交流大會相關信息。
三、其他注意事項
1、本次春季人力資源交流大會為公益性質,免收攤位費。規定時間內報名成功的企業展板由大會統一免費制作,并免費提供工作人員盒飯、礦泉水及報名表、筆(每招聘單位工作人員限2人以內);大會當天臨時設攤單位由單位自帶展板,不負責提供盒飯。鑒于攤位數限制,請各招聘單位根據實際需要確定參會天數。
2、本次交流大會設置安檢通道,入場人員及其隨身攜帶物品必須經過安全檢查,對可能影響公共安全的各類物品一律不得帶入場內,大包、大袋等物品不得通過安檢(確有需要的需開包安檢)。
3、招聘單位招用人員時,應當自覺遵守《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等法律的相關規定,依法注明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繳納等情況。
4、招聘單位應服從主辦方的統一安排,不得擅自變更、移動攤位,不得無故缺席。大會期間,每日下午4時前由大會工作人員收集各參會單位當天意向成交情況。參會單位應及時、如實反饋招聘情況,按規定填寫招聘情況表、意向成交人員花名冊等,同時做好會后的面試、錄用工作。交流會后錄用人員花名冊應及時報送區就業局創業指導科。
四、報名方式
為方便工作,本次交流大會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現場審核的方式,大會設攤展位根據報名先后順序安排。經審核符合入場條件的招聘單位于 2017年1月9日后到區就業局領取報名回執,領取回執時須提供有效營業執照副本(或有關部門批準其設立的文件)原件及復印件,交流會當天招聘單位憑回執入場。
聯系人:江建祥電話:3022886
地 址:衢州市西安路 30號
衢州市柯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