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據2016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區級機關面向國有企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公務員工作方案、公告等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過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體檢等程序,我們對部分選調機關擬選調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2017年1月5日至1月11日,公示期間接受廣大考生和社會的監督。
如對擬選調人員有異議的,請以書面形式向自治區人社廳紀檢監察部門或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反映。對公示后無異議人員,將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監督電話: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紀檢監察室:0991-3689635
自治區黨委組織部:0991-12380
自治區公務員局:0991-3689766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務員局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