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
現將《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7年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粵教考函〔2016〕29號)轉發給你們,請按照文件精神,認真貫徹落實。
2017年,我省所有高職院校都參加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進行分類考試招生錄取改革試點,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錄取的招生計劃數要占本校年度招生計劃30%左右。語文、數學、英語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成績,作為高職院校分類招生錄取的主要依據,高職院校也可以以語文、數學、英語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成績作為普通高中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自主招生“綜合文化考試”的成績,成績當年有效。已被錄取的考生,可參加高考并參加本科院校錄取,但不能參加2017年高職高專層次的錄取(包括高職院校“自主招生”、“3+技能課程證書”等分類招生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參加高考和其他形式的本??普猩浫 ?/p>
各學校要提高認識,高度重視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要做好宣傳發動工作,讓廣大考生和家長充分知曉我省高職院校分類招生考試相關政策規定;要做好分類招生考試的報考引導工作,動員和引導符合條件的專科層次普通高中畢業生報考。
東莞市教育局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