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設計學類考生錄取分數如何計算?最終按哪個分數錄取?
答:在考生政審及體檢合格,校考合格、文化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級招辦劃定的相應錄取控制分數線、文化課英語單科成績在60分(150分制)以上的情況下,文化課成績(折合成百分制)和專業課成績各占50%計算出綜合分,不分文理,從高到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專業課成績=素描×40%+速寫×20%+色彩×40%(素描、速寫、色彩滿分均為100分)
綜合分計算公式:綜合分=(文化課成績/文化課總分)×100+專業課成績
錄取規則舉例:
以北京考生為例,若2016年某考生參加我校設計學類專業課成績素描85分,速寫80,色彩90分(3科均為100分制);高考文化課成績525分(750分制)。
則該考生若在北京設計學類招生計劃為5人,該考生綜合分在當年報考我校的設計學類學生中排名前5(包含第5),且文化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級招辦劃定的相應錄取控制分數線、英語學科單科達到60分以上,則被我校錄取。
專業課成績="85×40%+80×20%+90×40%=86分
綜合分="(525/750)×100+專業課成績=15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