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文件精神,根據增人計劃和招聘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經市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4名,其中,教師40名,醫務人員14名。
一、招聘單位性質及名額
具體招聘單位性質、名額、崗位、資格條件等見《原平市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二、 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團隊合作意識。
4、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資格條件
1、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2年1月14日至1999年1月14日期間出生)。
2、根據晉人社廳〔2016〕21號文件精神,此次招聘設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6個,招聘對象為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到2016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員,以及參加“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6年服務滿兩年、考核合格以上)現仍在職的人員。
征集地為原平市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符合報考崗位資格條件的可按照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
3、崗位所需要的其它資格條件詳見《原平市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受過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大過以上處分,在處分期間的;2014年以來在各級公開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役軍人;現在校就讀且檔案和組織關系在校的專升本學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應聘者在報名后、聘用之前已錄用為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不予聘用;其他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
以上現役、試用期等有關資格條件中,除有專門規定外均以報名結束時間為截止日期。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考試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址為:忻州市人事考試網(www.sxxzpta.com),考試費50元。
報名按以下順序進行:
(一)提交報名申請及有關信息
報考人員在2017年1月10日至1月14日登錄忻州市人事考試網站,提交報名申請,填寫報名信息,報名人員只能選擇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身份證,且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因信息填報不全不實而出現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報考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屬在職人員報考的,須征得原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定向委培生,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二)資格初審和結果查詢
資格初審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審查要客觀、公正、及時。報考人員請于報名次日至2017年1月15日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
報名序號是報考者上網打印準考證和后期成績查詢的關鍵字符,請報考人員務必牢記。
(三)網上繳費
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按網上提示的繳費辦法于2017年1月16日17:00前,進行網上繳費。未按時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四)下載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并按規定繳納費用的報名人員,請于2017年1月19日—1月20日登錄忻州市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如遇問題請與忻州市人事考試中心聯系解決。聯系電話:0350—3303270、3022139。
考生請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參加考試的各個環節都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四、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先筆試后面試。
筆試成績占總成績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40%。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考試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若出現末位2名以上應聘人員總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規則確定下一環節人選,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加試一場面試,名次按加試成績排序。
考試總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不達60分不得進入下一個招聘環節。
(一)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時間120分鐘。筆試內容:01-36崗位為所報崗位對應專業知識, 37-45崗位為醫學基礎知識。
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二)面試
01-36崗位面試形式為講課,講課題目現場抽取,考生獨立備課30分鐘,面對評委講課10分鐘。講課內容為報考崗位對應學科的教材內容。主要測試考生綜合素質和教學能力。測試內容分為若干測評要素,主要包括職業道德操守、言語表達能力、心理素質、教學組織能力、儀表儀態、職業技能技巧等。37-45崗位面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試應試人員適應崗位要求的基本素質、實際工作能力和發展潛力,包括與擬任職位有關的知識、經驗、能力、性格和價值觀等基本情況。面試內容分為若干測評要素,主要包括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求職動機與擬任職位的匹配性、人際交往的意識和技巧、舉止儀表等。
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開考比例
筆試開考比例為1:3。報名結束后,01-36崗位不達筆試開考比例的,取消相應招聘名額。開考前在忻州市人事考試網予以公告。有關考生可以退費棄考,也可以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開招聘工作若干問題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4)20號文件)“縣級及以下醫療衛生機構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可不受開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報名即可開考,但成績需達到規定的合格線”的規定,37-45崗位如實際報名人數不達1:1比例的,則考生筆試成績須達到60分,方可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五、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組辦公室負責。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排序,按招聘名額1:2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可共同列入資格復審名單。若最低合格分數線內人數未達1:2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經過筆試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須由本人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及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學歷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到現場進行資格復審。已就業的人員需提供由單位、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考生,須登錄忻州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縣(市、區)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其中,大學生村官由所在縣(市、區)、市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原簽約學校所在的縣(市、區)教育部門審核蓋章,并提供《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證書》,“三支一扶”項目人員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務證書的由省人社廳審核蓋章,“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和2010年以前參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審核蓋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薄(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薄頁面)、退伍證、學歷證書等崗位要求的證件和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取消該報考人員的面試資格。報考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復審考生名單、時間及地點于2017年1月25日登陸忻州市人事考試網查詢資格復審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開始前,若公示資格復審的人員現場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不足1:2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依次遞補面試資格復審人員。資格復審結束后,按照復審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員,不再遞補。
六、體檢和考核
體檢和考核由招聘領導組辦公室負責。
根據總成績按崗位從高到低順序以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資格。
考核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對報考者提供的報考信息和檔案進行審查,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資格。
體檢、考核不合格或因放棄出現的空缺名額不遞補。
七、公示、聘用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核情況,對擬聘用人員在忻州市人事考試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的人員,辦理聘用手續。所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正式聘用手續。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員在聘用單位服務須滿五年,服務期內不允許工作調動。
八、聘用審批
對擬聘用人員,由招聘領導組辦公室以書面形式上報市政府,報告附擬聘用人員名單,內容含姓名、性別、準考證號、學歷學位、畢業院校、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招聘名額、崗位排名。領導簽字后辦理入編入職手續。聘用人員填寫《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一式四份,按照表格要求存檔備案。招聘單位與擬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合同書。對進入考核及其以后環節或在試用期內提出放棄的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其相關的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擬聘用人員與原用人單位之間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必須由本人自行與原單位按相關規定解除,是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須由本人與原單位協商同意調出。否則,不予聘用。
九、監督檢查
本次招聘筆試、面試、體檢等環節由紀檢監察機構監督,并設立舉報電話向社會公布,對群眾的檢舉、申訴和控告,認真核查,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招聘紀律的行為嚴肅查處。認真貫徹執行人社部《關于印發(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定)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36號)精神,加強對公開招聘工作的監督,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監督,進一步增強公開招聘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落實報考者對考試聘用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要加強招聘工作人員的教育和管理,嚴肅招聘工作紀律,嚴格按操作規定辦事,嚴格監督檢查,嚴格落實責任制。對違反有關規定和工作要求,給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要依紀依規依法嚴肅處理。按照有關規定,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凡與報考者有需要回避關系的,要實行公務回避,不得參與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等可能影響招聘結果的工作,違反紀律的要嚴肅查處。
要加大對招聘違紀行為的查處力度,嚴格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執行,對違反招聘考試紀律的報考者和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與取消考試資格、取消招聘資格的處理。
公開招聘是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有關人員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各負其職,準確把握政策,嚴格按有關規定的要求辦事,切實改進工作作風,積極穩妥地做好每個環節的工作,確保本次的招聘工作順利進行。
咨詢電話:0350—8222095 原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50—8223130 原平市教育科技局
0350—8223084 原平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監督電話:0350—8223882 原平市監察局
特別提示: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筆試、面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舉辦的各類事業單位招聘培訓輔導班和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原平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組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