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招聘中山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實驗室工作人員崗位職責條件說明表
來源:中山大學網 閱讀:1300 次 日期:2016-12-30 09:4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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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單位 |
崗位名稱 |
所屬實驗室/平臺 |
崗位類型 |
崗位級別 |
崗位類別 |
崗位職責與技術要求 |
崗位招聘條件 |
備注 |
1 |
公共衛生實驗教學中心 |
實驗技術崗 |
理化測試平臺 |
教學輔助 |
中級 |
一般/事業編制人員 |
1、了解實驗教學體系,熟悉衛生檢驗檢疫領域的技術動態和發展趨勢,負責并組織實施中心所開設的衛生檢驗檢疫相關課程的實驗教學工作。 2、負責中心理化檢測實驗室及大型儀器的管理、維護,協助做好實驗室(或負責部分實驗室)建設。 3、根據學科發展的需要,主持或組織重要實驗課題的研究,及時更新實驗內容,編寫高質量的實驗教材或實驗指導書等。4、負責開放實驗室使用培訓與考核等工作。 5、除上述崗位職責外,還應完成單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
1、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團隊協作精神,努力鉆研業務,愛崗敬業。 2、具有扎實的分析化學和儀器分析的基礎,能熟練使用各種理化分析儀器,尤其需擅長使用大型理化檢測儀器,如氣相色譜儀、高效液相色譜儀、質譜儀以及色譜質譜聯用儀等。 3、具有實驗或教師系列同等專業技術職務,具有分析化學或預防醫學等相關專業博士學位。有檢驗檢疫、分析化學實驗教學及相關實驗室工作經歷者優先。 4、英語口語能力強。 5、年齡不超過45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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