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反恐處突隊伍建設,解決當前社會復雜形勢與警力不足之間的矛盾,切實發揮便民警務站在治安巡邏、接警處警、服務群眾、動態掌握、法制宣傳、備勤處突等職能作用,以此推動平安英吉沙縣建設,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便民警務站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辦法》、《關于規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意見》等相關規定組織實施。
二、報考條件、招聘對象
(一)招聘人數
共270人,報名人數超過400人的,總數控制在270人,低于400人的,按實際報名人數1∶1.5的比例確定招聘人數。
(二)報考條件
1、年滿18周歲及以上(1998年12月27日前出生的),30周歲及以下(即:1986年12月27日之后出生的)。
2、男性,戶籍不限,民族不限(退伍軍人、警官學校及司法學校畢業的人員,體檢、政審通過可直接招錄,無需進行體能測試、筆試、面試等環節)。
3、英吉沙縣各鄉(鎮)保安(民兵),有意愿加入輔警隊伍的,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參加報名和考試,并視參加本縣保安(民兵)工作年限給予適當加分;工作年限一年的,加0.5分,兩年的加1分,三年的加1.5分,以此類推(具體時間以鄉鎮黨委出具的證明材料為依據)。
4、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4、具有良好的品行,責任心強,自愿長期從事便民警務站工作。
5、無違法犯罪前科.
6、具有正常履行報考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身體健康無缺陷,面部無明顯疤痕、無紋身,體型勻稱、五官端正,無殘疾、無傳染性疾病;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裸眼視力均在4.8及以上。
8、具有一定的語言表達和交流能力。
(三)招考對象
1、復轉軍人優先錄取。
2、警官學校及司法學校畢業的人員優先錄取。
3、其他為全日制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人員。
(四)下列人員不屬招聘范圍
1、因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執法部門或者其所在單位正在調查的;
2、因違紀違法,正在執行處分、處罰的;有犯罪前科的;
3、曾經因違法違紀被單位辭退、學校開除、部隊除名的;
4、曾經有協警經歷,自行辭職或因違法違紀被辭退、開除的;
5、直系親屬中有違反“四不承諾”及公安部門認定的其他重大政治問題者或者犯罪行為的;
6、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報名、體檢、體能測試、筆試、面試、政審、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四、報名、資格審查和考試安排
(一)發布簡章
在喀什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http://www.ksrsrc.gov.cn)、英吉沙縣政府網( http://www.yjs.gov.cn/)以及英吉沙縣廣播電視頻道發布招考信息,考生可以在以上網址查詢。
(二)報名、繳費及準考證領取
1、報名時間:報名時間為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1月3日。
2、報名地點:英吉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報考人員須本人到現場進行電子照像;
聯系電話:3625667
3、報名需提交的材料:報考人員須對照招考條件,在英吉沙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領取《英吉沙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便民警務站工作人員報名表》,并如實填寫。報名時需提交畢業證、身份證和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退伍、復員證書;受過表彰獎勵或有專業特長的人員,要攜帶相關證明。
4、考試報名費:報名費 95元,其中報名費15元,每門考試40元。體檢費370元(不含報名費用)。
5、領取準考證:符合報考條件者于2017年1月5日到英吉沙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憑本人身份證領取。
6、要求:報考者要嚴格按照招聘崗位的條件和要求報考。凡不符合招聘崗位的條件和要求或弄虛作假的,經查實后,一律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考察體檢、政審
按照報名人數確定進入考察政審、體檢范圍。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時間:2017年1月4日早北京時間9時30分(空腹);地點:縣醫院。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隨時取消聘用資格。政審工作主要由縣公安局負責,采取村(社區)、鄉鎮、縣公安局三級政審方式進行政審,出具政審報告,在擬聘用前政審結束。時間:2017年1月8日—1月9日。
五、考試內容和方法
1、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第一項:1500米長跑;第二項:100米短跑;第三項:1分鐘俯臥撐。
具體時間:1月5日,地點:新城區公安局。
2、體能測試分值計算方法
體能測試實行百分制,占總成績的50%。體能測試后,按綜合成績達到合格以上的,按照比例進入筆試階段。
3、筆試
采取閉卷方式,答題語種為漢語。筆試實行百分制,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25%??荚嚪秶鸀楣不A知識和公安業務知識。通過筆試后,進入面試。
具體時間:1月6日。地點:縣委黨校。
4、面試
面試實行百分制,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25%。
具體時間:1月7日。地點:縣委黨校。
5、總成績計算方法
面試結束后的考生,按照總成績=體能成績50%+筆試成績25%+面試成績25%的計算方法,按照擬聘用人數和總成績排名進行錄取、公示和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
對擬聘用人員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監督舉報,公示期為3天(1月7日—1月9日)。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為便民警務站工作人員的,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合格者,正式聘用報縣人社局備案。體檢、培訓考核不合格者或公示有異議經調查屬實的,取消錄用資格,再按照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進行。
七、聘用待遇
1、聘用人員參照事業編制待遇,簽訂勞動合同,(合同一年一簽)一年一考核,如年終考核不合格的或出現嚴重違法違紀行為情節的,解除其勞動關系,報備縣人社局。待遇由縣財政保障;
2、聘用人員為本縣農業戶口的,可轉為非農業戶口,正常享受農業戶口相關政策;
3、每人提供一套廉租房,如解除聘用合同收回房子,相關費用自理;
4、對違反相關紀律規定、不適合工作崗位要求的,予以解聘,并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終止聘用合同。
八、紀律和監督
1、在招錄過程中,體現公開、公正、公平、擇優、競爭的原則,嚴格遵守保密紀律,嚴格按照程序要求認真開展好各項工作。
2、縣紀檢監察部門要對招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確保招錄工作順利進行。招錄工作公開、透明,考試結果及時對外公布,接受社會監督。如發現有違反招考工作程序和紀律的現象,取消有關考生的錄取資格,并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九、本簡章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英吉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