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民委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民黨發〔2012〕6號)文件精神,結合事業發展需要,經學校黨委常委會研究并向國家民委報批,現面向海內外引進高層次人才和海外優秀留學人才,2017年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學校簡介
詳見中南民族大學主頁:http://www.scuec.edu.cn
二、招聘原則及范圍
堅持公開公正、平等競爭、綜合考評、擇優錄用的工作原則,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選人用人標準,面向海內外公開招聘,凡符合崗位條件的各類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三、招聘崗位數量
2017年學校公開招聘計劃分為高層次人才、普通教師兩類崗位。
四、招聘條件
(一)遵紀守法,政治素質高,道德修養好,熱愛教育事業,具有奉獻精神、協作精神和較強的事業心、責任心。
(二)具備良好的身體與心理素質,能夠勝任所應聘崗位工作。
(三)符合各類招聘公告中應聘崗位的相應要求(詳見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國家民委、中南民族大學以及其他人才招聘網站向社會公開發布并實時更新。
(二)報名時間
高層次人才和普通教師崗位,在招聘信息公布期間均可報名。
(三)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應聘人員通過“中南民族大學人才招聘系統”提交應聘材料。
2.資格審核:根據招聘崗位要求,需求單位組成考核工作組,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核,審核通過后方可參加考核。
(四)考試考核
教師崗位(含高層次人才),根據需求崗位的招聘條件與要求,按有關規定程序進行,重點考察職業道德、教學科研能力和外語水平。
(五)政審
學校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方面的考察,政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體檢
根據考試、考核情況,按招聘計劃等額擇優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由學校統一組織。體檢不合格者,依次遞補。
(七)報審
學校黨委常委會根據考試、考核結果,以及體檢和政審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
(八)公示
擬聘人選在國家民委網站和中南民族大學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九)報批
公示無異議者,作為學校擬聘用人員報國家民委審批。
六、聘用事項
(一)經學校審定并履行報批手續后,擬聘用的應屆畢業生需與學校簽訂就業協議。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和學位證書者,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擅自解除就業協議,須承擔違約責任。
(二)公開招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三)公開招聘工作在學校黨委領導下,由相關職能部門、用人單位及有關專家組成的招聘工作小組負責招聘工作的具體實施,紀檢監察處全程參與,廣泛接受各界監督。
七、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中國 湖北省武漢市東湖開發區民族大道182號 中南民族大學組織人事部
郵政編碼:430074
聯系電話:+86-027-67842183
E-mail:rsc@scuec.edu.cn
中南民族大學
201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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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民族大學人才招聘系統網址:
http://rszp.scuec.edu.cn/zpsys/index.j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