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執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保證人民陪審員工作順利開展,保障公民依法參加審判活動,促進司法公正,經我院研究決定在本市公開選任一批人民陪審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人民陪審員制度簡介
人民陪審員制度是我國一項重要的審判制度,同時也是我國一項重要的民主政治制度。我國的人民陪審員制度,是實現人民群眾在司法領域依法管理國家事務的重要形式,體現了我國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實行人民陪審員制度的主要目的,是通過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與人民法官共同審理案件,行使國家審判權,實現司法民主,確保司法公正。
二、選任人數
本次選任人民陪審員名額為62名。
三、資格條件
1、公民擔任人民陪審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年滿二十三周歲;
(3)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身體健康;
(5)具有大學??埔陨衔幕潭?
(6)原則上系福田區戶籍公民或者經常居住地在本院轄區的公民。
(7)熱愛審判事業,能按時參加案件審判工作,認真履行人民陪審員工作職責。
2、下列人員不得擔任人民陪審員:
(1)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和執業律師等人員;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3)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四、人民陪審員的待遇
人民陪審員依法參加審判活動,受法律保護。人民陪審員因參加審判活動、培訓而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費用,由所在的人民法院參照當地差旅費支付標準給予補助。有工作單位的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期間,所在單位不得克扣或者變相克扣其工資、獎金及其他福利待遇。無固定收入的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期間,由所在的人民法院參照當地職工上年度平均貨幣工資水平,按實際工作日給予補助。
五、程序和要求
1、公開報名
(1)報名方式:個人申請、組織推薦
①個人申請:符合條件的公民,可以個人名義向本院提出書面申請;
②組織推薦:公民所在單位、戶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基層組織在本院轄區的,該基層組織征得公民本人同意后,可以書面形式向本院推薦。
(2)報名材料:
①公民身份證、戶口簿、居住證等身份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②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③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張;
④公安機關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原件;
⑤填寫并提交《人民陪審員人選申請表》(個人申請使用)或《人民陪審員人選推薦表》(組織推薦使用)一式三份,表格可在本院網站http://www.ftcourt.gov.cn下載或在報名地點領取。
(3)報名時間:2016年12月12日9:00至2017年1月12日17:00(節假日除外)
(4)報名地點和通信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民路123號福田區人民法院政治處908辦公室,郵政編碼518048,可現場報名或通過郵政EMS郵寄報名材料。
(5)聯系人:劉海圳聯系電話:82925009
2、資格審查
由本院會同相關部門進行。
3、任命
經審查合格,由本院提請深圳市福田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任期為五年,同時向社會公告。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福田區人民法院解釋。
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
二○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人民陪審員人選申請表
人民陪審員人選推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