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業大學2017年設計類專業錄取規則
1、獲得北京林業大學設計學類專業考試合格資格的考生,方可報考我校,并按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主管部門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到戶口所在地報名參加高考并履行其他相關手續。考生文化成績必須達到生源所在省級招辦劃定的相應錄取控制分數線。
2、對于設置省級統一聯考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考生,必須根據其所在省級招辦的相關規定,在獲得該省統一聯考合格資格后,方能被我校錄取。
3、在考生政審及體檢合格,專業課成績、文化課成績及英語單科成績達到我校確定的提檔分數線的情況下,文化課成績(折合成百分制)和專業課成績各占50%計算出綜合分,不分文理,從高到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綜合分計算公式:綜合分=(文化課成績/文化課總分)×100+專業課成績
專業課成績=素描×40%+速寫×20%+色彩×40%
4、文化課英語單科成績要求60分(150分制)以上。
5、我校設計學類專業按大類招生,考生在填報高考志愿時只需選擇大類專業和是否服從專業調劑。
6、我校實行專業復查制。在新生開學報到前,學校對預錄考生進行專業復查,并與原考試試卷進行比對,凡有替考等舞弊行為者,取消擬錄取資格;專業復查合格者,方可報到入學。新生入學后,進行體檢,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