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據《關于為各地州市鄉鎮招錄工作人員的通知》(新人社明電〔2016〕145號),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過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等程序,現對第一批擬錄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2016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公示期間接受廣大考生和社會的監督。
如對擬錄用人員有異議的,請以書面形式向自治區紀委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紀檢監察部門或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反映。對公示后無異議的,將按規定辦理錄用手續。
新錄用人員初任培訓及報到等相關事宜由所報考的地州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請各位考生保持通訊方式暢通等待具體通知。
監督電話: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紀檢監察室:0991-3689635
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員會組織部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務員局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