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事業單位的在職在編員工,已取得“初級職稱”,請問,如果我再考其他的事業單位,那么錄取了之后,“初級職稱”還有效,可以繼續申報中級,還是原單位的無效了,要重新從初級評起?
如果我考了公務員呢?公務員還存在“職稱”一說嗎?
謝謝老師。
回復:你好,有效,可以繼續申報,職稱準確的說即技術職務,根據我國現行職稱政策,即人職發[1990]2號、國發[1993]78號、人辦職[1994]5號等文件規定,國家機關不得開展職稱評定工作,也不得自行評定所謂本系統、本單位內部有效的職稱。凡實行國家公務員制度的單位,不得實行企業、事業單位的職稱,工資及獎金等人事管理制度。但在各級國家行政機關中,現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并符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條件的人員,仍可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試合格者,其技術資格不得與工資、獎金等待遇掛鉤。具體請務必咨詢當地人事局確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