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中學和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的筆試包括哪些科目?
初級中學和高級中學教師(包括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考試的筆試均為3個科目:科目一為綜合素質(中學);科目二為教育知識與能力;科目三為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初級中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分為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語、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歷史與社會、科學等15個學科。
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分為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語、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等14個學科。
目前,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科目三暫以面試方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