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先扶持和重點幫助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根據《確山縣公益性崗位管理暫行辦法》,經縣政府批準,決定開發一批公益性崗位。
一、開發數量
2016年共開發公益性崗位251個。其中一般公益性崗位172個,扶貧轉移就業崗位15個,勞動保障協管員崗位64個(原有勞動保障協管員40個,明年期滿后招聘)。具體開發單位、崗位、數量見附表。
二、崗位條件
(一)一般公益性崗位招聘人員必須是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且辦理失業登記的就業困難人員,具體條件如下。
1.城鎮零就業家庭的成員;
2.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登記失業人員;
3.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登記失業人員;
4.困難家庭中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
5.就業困難的被征地農民;
6.失業的殘疾人、城鎮復員轉業軍人、縣級以上勞動模范、軍烈屬和需要撫養未成年的單親家庭成員;
7.其他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就業困難人員。
(二)扶貧轉移就業崗位招聘人員為本鄉鎮(街道)貧困戶家庭勞動力。
(三)新增24個勞動保障協管員崗位招聘人員為就業困難人員及進行失業登記的高校畢業生。
三、聘用程序
報名由開發使用公益性崗位單位主管部門組織,集中報名時間為12月12日—14日。報名時需提供身份證、戶口本、《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結束后,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將相關材料報縣勞動就業服務部門進行集中資格審查。審查合格名單反饋后,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采取考試考核方式擇優確定。對確定后擬聘用人員在確山縣政府網站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公示期滿后履行聘用手續。
四、相關待遇
人員經聘用,簽訂為期半年(2017年1月—2017年6月)的勞動合同,每月崗位津貼為1300元,由縣財政全額撥付,并按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單位應承擔部分由縣財政支付)。
各開發公益性崗位單位對此項工作要高度重視,指定專人負責。要通過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真正把就業困難人員特別是就業困難人員中的特困人員安置到公益性崗位上。嚴禁弄虛作假、冒名頂替,對違反政策獲取公益性崗位上崗資格的,取消其上崗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駐馬店確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