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據《2016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簡章》,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過報名與確認、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等程序,現對2016年自治區從優秀社區工作人員中招錄街道(鎮)公務員擬錄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2016年12月6日至12月12日),公示期間接受廣大考生和社會的監督。
如對擬錄用人員有異議的,請以書面形式向自治區紀委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紀檢監察部門或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反映。對公示后無異議的,將按規定辦理錄用手續。
監督電話: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紀檢監察室:0991-3689635
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監督電話:0991-12380
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員會組織部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務員局
2016年12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