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蘇州市公安局招錄警務輔助人員報考要求
報考蘇州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應符合以下要求:
1、自愿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具有較強的忠誠奉獻和吃苦耐勞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紀律觀念強。
3、大專及以上學歷,普通話標準,吐字清晰,聲音悅耳,熟練操作計算機,中文輸入速度在60字/分以上。
4、報考人員限蘇州市區戶籍(不含四縣市及吳江區)。
5、男性年齡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75年12月13日至1998年12月13日間出生),女性年齡在18周歲以上、38周歲以下(1977年12月13日至1998年12月13日間出生)。
6、三年以上工作經驗(截至2016年12月31日累計工作36個月以上。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驗)。
7、身體健康,體貌端正,機警敏捷,無殘疾,無口吃,無色盲,無重聽,無紋身,膚表無異常,無傳染性疾病。肝功能檢查各項指標正常。雙眼矯正視力達0.8(標準對數視力達4.9)。體檢所檢項目標準按招錄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執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過記過以上處分,受嚴重警告以下處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5)道德敗壞,有不良行為受過公安機關處理的;
(6)直系血親、配偶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親、配偶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者;
(7)其他不宜報考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