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
1.根據初試、復試成績或申請考核成績,并充分考慮考生所在的省份、民族、專業和是否在職等情況,進行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2.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在我校 2017年計劃招收的 “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 ”專項計劃博士生中,重點向理工類、應用型專業傾斜。其中,漢族在職考生所占比例原則上不超過 10% ,西部民族地區少數民族考生所占比例原則上不低于 80% 。同時,為貫徹落實中央有關精神,推動西藏、新疆及四省藏區加快發展,我校在招生計劃安排中予以適當傾斜和重點支持。
3.本招生計劃與其它招生計劃之間不得相互調劑錄取。
4.學習方式均為全日制,錄取類別均為定向,考生在錄取前須按國家規定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在職考生與原單位以及生源地所在省(市、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簽訂;非在職考生與生源地所在省(市、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簽訂,畢業后回原定向地區(非在職)或單位(在職)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