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盤龍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二〇一二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一、單位簡介
昆明市盤龍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是隸屬于昆明市盤龍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管理的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位于昆明市盤龍區北京路481號。主要負責盤龍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組織、協調、管理和指導工作。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幫助農民抵御重大疾病風險的有效途徑,可防止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是促進農村經濟發展與社會穩定的重要舉措。
二、招聘崗位名稱、人數、專業及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需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招聘單位 | 招聘崗位 | 招聘人數 | 學歷 | 專業 | 其他招聘條件 |
昆明市盤龍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 | 醫療保險稽核崗位 | 1 | 國民教育大學本科及其以上 | 醫學及相關專業 | ①具備3年及以上中級職稱;②取得全科醫師證;③具有10年及以上臨床工作經驗者年齡可適當放寬。 |
三、招聘范圍、對象
面向全國公開招聘符合上述條件及《昆明市盤龍區2012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中的招聘條件,且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10年及以上臨床工作經驗者年齡可適當放寬)者均可報名。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不在本次公開招聘范圍內。
四、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和所需的證件、材料
(一)報名方式、時間和材料準備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2年5月5日至5月6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報名地點: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政府第一辦公區(昆明市盤龍區北京路481號)。
4.報名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一份)
(1)學歷畢業證書。
(2)公民身份證或戶口冊。
(3)誠信承諾書。
(4)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5)全科醫學知識培訓合格證。
(6)國有單位及非國有單位(除事業單位)在職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及具有10年及以上臨床工作經驗證明。
(7)近期本人小1寸近期彩照3張(背面注明姓名及報考崗位)。
5.聯系人:顧穎;聯系電話:0871-3195219
(二)報名要求:
每個報考人員限報盤龍區2012年所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單位一個崗位,多報者取消考試資格。
(三)資格審查
由昆明市盤龍區醫療保險中心負責。招聘崗位擬聘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報名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達不到比例取消該招聘崗位。
五、考試的方法、科目、范圍和時間、地點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1.領取準考證時間、地點、聯系人、聯系方式。
①領取準考證時間:2012年5月31日—6月1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領取地點: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到昆明市盤龍區北京路481號五樓533號領取。
②聯系人:顧穎聯系電話:0871-3195219。
2.考試方式、科目和范圍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不指定教材,主要考察醫學類綜合基礎知識。
3.考試時間。
2012年6月2日;上午:9:00—11:00。
4.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二)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招聘人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如因特殊情況出現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額進入面試的,可正常進行面試,但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須達到60分方可進入考核、體檢。面試人員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須于面試名單公示之日起3天內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簽名的書面申請,逾期未提交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空缺名額按報考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遞補進入面試。
2.面試的方式、內容。面試采取答辯的方式,主要考察報考人員崗位履職所具備的綜合素質和能力,包括與擬任職位有關的專業知識、專業技能等方面。
3.考試時間、地點、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1)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聯系人:顧穎;聯系電話:0871-3195219。
(三)參加考試時注意事項
1.考生參加考試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原件,證件不齊者不得進入考場。
2.考生參加考試前須認真閱讀考場紀律要求,并自覺遵守考場紀律。
3.考生參加考試前應合理安排作息時間,注意飲食,保持良好的心態以及飽滿的精神狀態迎接考試。
六、考試成績的計算方法、合格分數線、考核人選的確定
(一)筆試卷面總分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50%;考試成績將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昆明市盤龍區政務公眾信息服務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考生可申請查分。
(二)面試總分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50%。
(三)考試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考試總成績將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昆明市盤龍區政務公眾信息服務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考生可申請查分。
(四)經公示無異議的,依據考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上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考核和體檢人選。
七、考核、體檢
(一)考核及體檢由昆明市盤龍區醫療保險中心組織實施。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實績和學習情況等;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關于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及相關規定并結合行業和崗位特點確定。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二)在考核和體檢階段自動放棄或考核、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其擬聘用資格,并書面告知理由。因此產生的空缺從本崗位在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八、聘用
(一)根據考核、體檢情況確定擬聘人員,在本單位及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昆明市盤龍區政務公眾信息服務網公示7個工作日。
(二)公示無異議的,按照有關規定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三)擬聘用人員在辦理聘用手續前,須提供由國家規定的學歷認證部門出具的本人學歷認證材料。
九、招聘紀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委、監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監督。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受理群眾的舉報,并按管理權限及時處理。
(二)聘用單位負責人及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應回避。
(三)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兩年內不得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考試,已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應聘資格的;
2.在考試、考核和體檢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違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的行為。
十、其他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動放棄,相應崗位由達到考核、體檢條件的應聘人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1.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的(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
2.公示期滿10個工作日內,聯系不上擬聘人員本人的。
(二)未盡事宜按照《昆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試行)》(昆政辦〔2008〕80號)文件及相關規定執行。
(三)本招聘簡章由昆明市盤龍區醫療保險中心負責解釋。
十一、監督電話
昆明市盤龍區醫療保險中心:0871-3195219
昆明市盤龍區監察局:0871-3187739
昆明市盤龍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1-5614685
昆明市盤龍區醫療保險中心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