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助學專業學生如何辦理畢業手續?
答:
(1)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含實踐性環節考核和畢業論文等)合格后,按有關規定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鑒定。符合畢業要求的由省考委發給相應層次的自學考試畢業證書,學校附署。 (2)學生修業期滿,經補考仍有課程不合格,不能完成學業的,由學校發給寫實性學業證明,對于不連續招生的專業,學生如希望繼續學習,可轉入自考相近專業繼續學習和考試,原有考核合格的成績將按自學考試有關規定予以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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