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資格審核
學校人事處根據所收應聘材料及崗位需求情況,會同用人部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核。通過資格審核人員名單及筆試安排在學校人才招聘網頁發布。崗位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之比不能低于1:3。達不到這一比例的,學校減少該崗位的招聘人數或者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2)筆試
考生需攜帶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筆試。筆試成績在學校人才招聘網頁公布,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各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選1:3的比例,確定各崗位進入面試的人選名單。招聘崗位進入面試的人數達不到1:3比例時,按照該崗位進入面試的實際人數進行面試。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通過學校人才招聘網頁公布。
(3)面試
面試由學校組織實施,主要測試崗位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主要通過答辯、面談等方式。面試成績以60分為及格線,超過及格線的考生按筆試50%、面試50%合成總成績。總成績在學校人才招聘網頁發布,按照1:1確定參加體檢與考察人員。